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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

時間:2023-12-25 18:30:23 心得體會 我要投稿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優秀(15篇)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那么我們如何去寫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

  前天看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書中對“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解釋是:它們只是盡情為人類唱歌,從不破壞我們的花園,從不在谷倉筑巢,從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所以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件罪惡的事。在我眼里,書里有兩只“知更鳥”:“怪人鄰居”阿瑟·拉德利和湯姆。

  阿瑟因為小時候犯錯而被父親粗暴囚禁,失去本該屬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為了鎮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種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個會通過樹洞偷偷送孩子禮物,怕孩子受到懲罰而給孩子縫好褲子掛在柵欄上,火災時悄悄給發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們被尤厄爾追殺時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湯姆是一個無辜的人,只是因為他是黑人,“在人們內心深處的那個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沒有任何訴訟可言。

  從馬耶拉張嘴喊叫的那一刻開始,湯姆就死定了。”湯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們對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審團認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們的父親,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師,他的家族也是在當地世代有聲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偉大的父親,他開明很開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別人都說著“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褲子”的.時候,他不束縛孩子的天性,讓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堅持為湯姆辯護。他被威脅,被恐嚇,就連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謾罵,他也沒有退縮。庭審中的他邏輯清晰,有理有據。雖然結果不盡人意,他敗給偏見,但他依然獲得了黑人們的尊重與感激。

  遺憾的是,從哈珀寫下《殺死一只知更鳥》到現在,人們依然沒有打敗粗暴教育與種族歧視這兩個敵人。人們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鳥”被殺害呢?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2

  美國的南方有這樣一句俗語:“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這句話就是出自于本書。

  “知更鳥從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不在玉米倉里作窩,它只唱歌給我們聽。”

  這本書是一本流傳三十多個國家的經典文學著作。它講的是美國大蕭條背景下,惡劣的種族歧視以及對人性的摧殘。有黑暗,便會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個光明正義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師。在法庭為了幫一個無辜的黑人辯護,一個人擋住了外界所有的聲音,忍受“給黑鬼幫腔”的辱罵,在那個黑人沒有絲毫地位的時代,努力為黑人爭奪公平的權利。

  他說:“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結果,還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會贏,但有時也會。”最后的最后,那個黑人死了,他并沒有喚醒人們的良知,自己的兒子也遭到了報復。但是他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偉大的榜樣,讓孩子也成為父親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這本書,引起了我的深思。試想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勇氣在不公平的時候挺身而出,有沒有恒心堅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確的'事,有沒有信心愿意去嘗試一件困難的事。

  我們可能無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樣偉大,但是我們可以從生活的點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車上給孕婦和老人讓座,為街上辛苦的保潔阿姨遞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義是會傳遞的,我們想要的世界,是一個充滿愛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獻出一些愛心,世界上又怎會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3

  “他關了燈,回到了杰姆房間里。他要在那里寧上一整夜。等杰姆早上醒來時,他會在他身邊。”輕輕翻過《殺死一只知更鳥》最后一頁,我卻仍意猶未盡,眼角還殘留著點點淚珠。

  這本書,陳述了兩個故事。一是主人公斯庫特,哥哥杰姆與他們的朋友迪兒一起探索怪人拉德利,因為想見他一面,而干出種種傻事,從中我看出了三個孩子的好奇與勇敢。二是父親阿蒂克斯作為律師盡全力為無罪的黑人湯姆辯解,便白人始終判定湯姆有罪,從中我讀懂了阿蒂克斯的正義與執著,還有黑人被壓迫的無奈事實。

  我也曾為黑人感到過不公,對啊,只是膚色不同罷了,憑什么處處受到白人的排擠與壓迫呢?可見舊社會的黑暗和對黑人的種族歧視十分嚴重,但最令我難以忘卻的,還是那貫穿整本書的正面人物:阿蒂克斯。他與我的爸爸極為相似,每當看到阿蒂克斯對他的兩個孩子教育有方、教法獨特時,我便有一種親切感流涌上心頭,就好像自己的爸爸在教育我一樣。

  當斯庫特不愿去上學,不喜歡新老師時,阿蒂克斯對她說:“你永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從他的角度去看問題。”當三個孩子對怪人好奇不斷時,他嚴厲制止了孩子們的行動;當杰姆把雪人堆成鄰居的形象時,他教育杰姆“不能隨便給鄰居塑個雕像去諷刺”;當他知道孩子們去了法庭觀看時,他在孩子們的懇求下也答應讓他們繼續聽;當別人都說他“為黑鬼幫腔”時,他沒有放棄,而是毅然選擇去幫助黑人,解答孩子種種問題……他就是孩子們的榜樣,他用自己的'行動對孩子們進行教育:不殺死一只知更鳥!不蔑視一個黑人!

  而他——阿蒂克斯,也不自覺讓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他也懷有一顆助人為樂的心。小時候的我,不懂事,不會幫助他人,覺得自己擁有了就夠了,仿佛每個人活得像我這般自在。有次在大街上碰上一個乞討老人,衣衫襤褸,他低著頭,怯生生地在我小小的身板前伸出一只鐵碗,雙手帶動著碗不住地發抖,嘴里含糊不清地好像在念叨著什么。看著老人窘迫的樣子,我的心里也曾閃過一絲憐憫,但很快又消失了,剩下的只有見到陌生人向自己走來的恐慌,我愣了一下又繞開老人往前走,沒想到爸爸拉住了我,我不解地望著爸爸,只見他往我的小手里塞上五元錢,要我給那位乞討老人。我無奈地朝著老人,可始終沒有把手中的錢給老人。一瞬間,我不知所措,慢慢后退。這時爸爸拉著我向前,抓著我的手往老人碗里放,一松手,錢便算給老人了。老人連聲道謝,不一會兒便走開了,我正想問爸爸,他俯下身子來對我說:“別怕,大多人都是好人。”

  大多數人都是好人……與阿蒂克斯對斯庫特說的一樣。

  爸爸是名教師,他很敬業,常常也學生溝通交流,就像也我一樣。我和斯庫特一樣有什么不懂的都人向爸爸提出,爸爸會如阿蒂克斯一樣耐心解答我的問題。當我和斯庫特一樣犯了錯時,爸爸會與阿蒂克斯一樣教導我們。

  其實每個人的爸爸都愛自己的子女,只是方式不同,通過此書,我還發現了父親其實為子女付出了許多,只是沒讓子女知道罷了。他們一直是子女最堅強的后盾!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孝敬我們的父母,感恩他們的無私奉獻吧!

  如果說,阿蒂克斯是斯庫特與杰姆那稚嫩心靈的擺渡人,那么,我爸爸便是我這稚嫩心靈的擺渡人……他教會我去幫助、去愛……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4

  現代人更注重生活環境與質量了,但盡管人們努力將自己所在的城市創建得更加文明,也掩蓋不了人與人之間偏見的骯臟。而《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小說讓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穢與光輝,還有“偏見”的恐怖。它把一個城市的文明摧毀地體無完膚。

  這部小說反映了大肅條背景下美民眾的生活狀態以及種族間的隔閡、歧視、偏見。這些偏見讓黑人湯姆遭受莫須有的罪名,喪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閃耀著人類的良心、責任與善良的.光芒。他對正義的勇敢維護令無數人為之動容。

  ——“無論你射殺多少只藍鳥都不允許殺死一只知更鳥,它們是純潔、美好、正義與光明的象征,它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窩,只是一心一意地為人類唱歌。”知沒有更鳥是無辜的,它們犯任何過錯就不該往失生命,正如小說中的黑人湯姆,他不但沒有犯罪,還好心地幫助別人,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他不是被法律擊倒,是輸給了人性、偏見。那個不公平的社會。湯姆的離世讓人心痛,同時也反映了一連串社會問題。

  盡管現在是和平年代,但人們心中的偏見在日常生活中體現的淋漓盡致。城里人看不起鄉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詡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潔工......正是這些莫名奇妙的偏見,讓人民和諧的一片烏煙瘴氣,甚至連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樣,缺乏同情心,忽視正義與善良。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5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阿迪克斯

  近幾天,我讀了一本書——《殺死一只知更鳥》,名字聽起來有點奇奇怪怪,但確實是一本很有意義的好書。

  經常聽到這樣的聲音:孩子的成長需要有好的教育條件,并且生活在一個有愛的教育環境中。一句話可以概括,但卻不是簡單的事情,不然怎會頻頻爆出陪孩子學習父母崩潰,孩子因為壓力等原因跳樓、跳江等一系列新聞。在讀這本書時,我覺得主人公的父親阿迪克斯面對兩個孩子的很多做法,對于我們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主人公斯庫特有個哥哥叫杰姆,他們的家鄉很少下雪,有一次下了一場小雪,杰姆為了堆一個大一些的雪人把后院的土挖出來滾成球,再把不多的雪涂在“土雪人”上,最終做成了一個非常大的雪人,父親阿迪克斯回家后,并沒有因為杰姆把家里的土堆得到處都是而責怪杰姆,反而對杰姆的想法非常稱贊,就是這樣的“支持”,杰姆總能想到辦法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阿迪克斯總能用恰當的方式對兩個孩子進行冷靜而又正確的引導,兩個孩子會用自己的方法解決自己的問題,他們在鍛煉中不斷成長。

  而現在,其實很多家長總是用幫助孩子順利成長為借口“替”孩子掃除一些困難和路途中的障礙,甚至會“替”孩子說話,“替”孩子思考。我之前有遇到一位家長,她給我發微信說:“老師,孩子現在的班委工作是會影響她的學習的,你不要再讓她繼續干班委了。”我說:“您和孩子溝通了嗎?她是怎么想的呢?也是不想繼續干這個班委了嗎?”“我和孩子說了,您不要讓她繼續干了就行。”后來我單獨問孩子,你不喜歡干班委嗎?孩子說喜歡,但是媽媽說了不讓她干了,會影響學習。家長在用自己的思想影響著孩子的同時,替她做出著決定,但是她不知道這個孩子在班里因為幫助同學,因為管理活動而特別受大家的歡迎,她不知道孩子在付出中不斷得到自我滿足和成長。根據孩子的表達但不思考引導來簡單粗暴地解決問題。

  父親阿迪克斯告訴他的孩子:“你永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從他的角度去看問題,鉆進他的皮膚里像他一樣走來走去”。而這句話對于教育來說就是:你永遠不可能真正了解孩子,除非你從他的角度去看問題。

  “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贏,但有時也會。”文中的父親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師,父親挺身而出為黑人辯護,雖然大家都知道黑人湯姆無罪,但陪審團還是判了湯姆有罪,且還招致真兇的威脅。“我環顧四周,發現他們全都站了起來。我們周圍,還有對面看臺上,所有的黑人都紛紛起身肅立。塞克斯牧師的`說話聲像泰勒法官的聲音一樣仿佛從遠方飄來:‘瓊露易絲小姐,站起來。你父親就要走過來了。’”父親用自己的行動教給了孩子正直與自己的堅定。在書里,從始至終都看到父親表現出來的是理智和正義,對孩子的教育也是以身作則,作者小時候有這么好的一位父親,點亮了作者的童年。

  有人說:有些人的童年是用來治愈一生,而有些人的一生卻用來治愈童年。每個人生下來都是一張白紙,而童年則是這張白紙的底色,在社會壓力如此大的情況下,如何陪伴孩子成長,是一個特別需要思考的問題。

  回到這本書的最開始,查爾斯·蘭姆說:“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孩子。”看到這句話時,我的腦海中浮現的也是一句話:“老師,也曾經是孩子”有一位同在教育行業的朋友曾和我說:“我小學有一段時間數學總是學不好,就是不理解,而我現在特別能理解我們班數學困難的孩子,我想,我大概可以明白他們在哪個點不明白,又為什么總是出錯。”她能堅持用恰當的方法帶著后進生一起學習,當然她的理解與努力也能在學生的表現得到回答。每一位家長也曾是孩子,我們都曾是孩子,所以,我們也能學著理解孩子,再多一點耐心和方法,會讓孩子有一個不一樣的成長經歷。

  我想,我們不會僅僅只因為這一本書就會做出什么特別大的改變,但是我們確實在書中學到了很多。我的搭班鞏老師說,要閱讀,要讓我們的班級變成書香的味道。或許我們可以從現在開始一起閱讀,一起在書中學習,讓自己不斷成長,也和孩子一起成長。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6

  春光好明媚!

  在這美好的春季讀完了這本書。并且又立刻馬上重讀了一遍。

  我不知道你們是不是跟我一樣,聽過這本書的名字,大于了解它的內容。

  這種知名度比較高的書,通常都是我在售書平臺下單時,大數據推送出來讓我湊單包郵的。

  但多數時候也是要感謝大數據,推送出來的經典,自有過人之處。

  我發現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竟然不犯困了。

  尤其是上次回老家帶著它,晚上等孩子都睡了,在老家沒有臺燈的情況下,我開著手機燈,看到很晚才睡。

  要知道,我本來是白天看書還會困的人,更別提晚上夜深人靜之時。

  但這本書,真深深地吸引了我。

  倒不是說什么華麗的詞藻,懸疑曲折的情節。

  那天晚上讓我欲罷不能的,恰恰是偏專業的開庭審理環節。

  法庭、法官、檢察官、陪審團、控方和辯方,以及雙方的證人。

  看似好像只有專業律師才能懂的場景。但筆者以一個8歲小女孩的視角和感受來敘述,會讓人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

  跟著她的節奏,讀者也仿佛成為了旁聽席中的一員。

  在辯方(被告)律師和控方(原告)律師詢問證人的過程中,整個事件被還原。

  這種敘事方式非常吸引人。就如每一位讀者都是整個事件的參與者一般。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作者哈珀.李生于美國亞拉巴馬州的一座小鎮,童年就讀于當地的學校,后在亞拉巴馬大學攻讀法律。

  這本書的主線也是一個單親律師父親和自己的兩個孩子(一兒一女)所經歷的發生在他們身邊的事情。

  這讓我會很自然地把作者帶入,書中的那個小女孩應該就是她吧。

  整本書給我最特別的感受就如書中小女孩的父親對她說過的那句話一樣:

  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事實了。

  我個人讀書的時候是真的很不喜歡那些華麗詞藻的,有事兒說事兒。

  現在輔導我兒子奇奇這位三年級的小學生寫作業,每天按老師要求閱讀摘抄好詞好句,我對此多少是有點抵觸的。

  當然,既然是老師布置的作業,我還是會督促他認真完成的。

  有時候我也在想,文言文的魅力是不是就在于其言簡意賅,思想卻博大而精深。

  回到這本書的內容上,作者就是以一個小女孩的視角,給我們講述發生在她成長過程中的人和事。

  這也讓我時不時會聯想到自己的童年,那個小村莊里的人和事。

  小孩子區別于成年人最主要的特點就是純真、質樸。

  所以我在讀的過程里還會想,這個人,這件事,我兒子奇奇會怎么理解呢?

  他的年齡跟書中這位小女孩也差不多。

  真是不愧為兩個孩子的媽媽,現在是不管讀什么書,都能讓我讀出來育兒書籍的感覺哈哈。

  不過這本書中的父親,在對待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各種行為和想法所給予的引導,真讓我受益匪淺。

  這恰恰也是這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隨著奇奇的成長,我能很明顯感覺到他的生命進入了新的階段。

  他的想法,他的行為,他的語言,我都需要有全新的解讀。

  也就是我必須要再努力去跟上他成長的腳步。

  這本書,給了我很多指引。

  書中的主人公小女孩的媽媽在她兩歲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了。她有個大自己四歲的哥哥。

  她父親是當地的律師。在自己人到中年的時候才遇見了小他十五歲的妻子。

  六年生下兩個孩子之后就離開了人世。之后小女孩的父親也沒有再婚。

  用小女孩的話來介紹,他們的家庭成員就是:阿迪克斯(她爸爸,她和哥哥對父親就是直呼其名。)、杰姆(她哥哥)、斯庫特(小女孩本人),再加上給他們做飯的黑人女傭卡波妮。

  雖然小女孩說卡波妮是負責給他們做飯的,但其實作為讀者的我們可以感受到,卡波妮在他們這個家里承擔了一部分母親的角色。

  對于黑白人種歧視自始至終都很嚴重的美國,這點只能靠讀者自行感受。

  作者只是以一個八九歲小女孩的視角去描述事實。

  小孩子講事情就是去掉形容詞,只說事實。

  這本書另一個震動我的點就是種族歧視的根深蒂固。

  偉大的作家都是以自己真實的成長經歷為背景,把時代的某一個側影以文字的形式記錄下來,傳承給世人。

  這也是我最近感受到的書籍的魅力。

  書中描述的時間是一九三五年。

  在那時候的美國某個州的某一個小鎮上,多數白人認知里持有的假設都是:

  所有黑人都撒謊,所有黑人本質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婦女面前都不規矩。

  而主人公小女孩斯庫特的父親卻在法庭上公開否認了這種假設,他揭穿了這個謊言,道出了真相。

  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謊,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規矩——不管是黑種女人還是白種女人。

  并且這個真相適用于所有人類,而不僅僅是某個特定的人種。

  試想一下,在那樣的社會背景之下,小女孩斯庫特在法庭的旁聽席上親眼見證了自己的父親,向法官和陪審團以及旁聽席上坐滿的白人和黑人作出了這樣公正的陳述。

  換做是我們是那個小女孩,你會是什么樣的心情?

  再對標到我們現在為人父母的身份上,是不是我們對孩子講再多的為人處事的道理,也不如我們真的做了什么,所帶給孩子的影響力。

  這本書開篇小女孩對自己父親的描述是:

  他陪我們玩,給我們讀書,對待我們倆(她和大自己四歲的哥哥)一向和藹可親,而且不偏不倚。

  你品,你細品。從孩子的視角來評判自己的父母,這么簡單的點,你能做到嗎?

  我在讀完這本書之后,開始學會讓自己閉嘴,少給奇奇講大道理。

  少說話,多做事。孩子的心明鏡似的。

  這本書于我而言它的偉大之處,就是看似記錄了普通的人和事,但它的底層邏輯卻探討了各種人性乃至整個人類的發展。

  以前年少不經事,遇事對人我總想要分出個是非黑白和好賴。

  那時候我問的最多的就是她/他算個好人嗎?他/她這樣做對嗎?為什么?

  刨根問底曾是我引以為傲的實在。

  人到35歲以后,慢慢開始有了一種面對人生和人性的通透與豁達。

  沒有太多為什么,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未經他人苦,不勸他人善。

  人性都是具有多面性的。很少有絕對的壞人和好人。

  書中那個只要看到斯庫特和她哥哥從自家門前路過就開口謾罵的孤老太婆—杜博斯太太,如同巫婆一般。

  卻在生命的最后,向我們詮釋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這個道理是小女孩的父親通過讓他們給杜博斯太太讀書,教會給她和哥哥的。

  同時她父親自己也是真正勇敢的踐行者。亦如他幫黑人打官司,做為黑人被告的辯護律師,被自己家族以及整個鎮的人罵,且明知道自己會輸,他還是要去做這件事。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十歲的奇奇在反駁我的時候總愛說,大家都這樣啊!誰誰誰都沒有寫呀,沒有背呀!

  人的本性就是從眾。但我們必須要有區別于他人的原則底線。

  斯庫特和她哥哥曾嫌自己的父親太過平凡普通,甚至是年紀也有點大,快五十歲了。

  任何可能讓人產生羨慕和敬佩的事兒都與他無關。

  他從來不去打獵,不玩撲克,不釣魚,不喝酒,也不抽煙。他就愛坐在客廳里讀書看報。

  但就是這樣一位年近五十,在自己孩子眼中一無所長的單親父親,卻在鎮上突然出現一只要發瘋的狗時,以神槍手的姿態,一槍擊斃。

  他的孩子是從鄰居莫迪小姐的口中知道,自己的父親最不同尋常的地方在于他有一顆高貴的心。

  因為他擁有好槍法這種上天賜予的天賦。但當他意識到上帝賦予他的才能對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射鳥可謂百發百中)來說不公平時,他就把槍放下了。

  任何思維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

  這樣來說,我們現在身邊好多人的思維都不正常啊。

  斯庫特也是后來才發現,負責給他們做飯的黑人女傭卡波妮,竟然是用《圣經》和《英國法釋義》來教自己兒子認字的。

  還有出身于一個真正世家的白人多爾夫斯.雷蒙德先生,河對岸所有的土地都屬于他,但他有一個黑人女人,還生了一大幫混血兒。

  這在這所小鎮上是完全不入流的。為了給鎮上不喜歡他的`生活方式的人一個理由,雷蒙德先生就把可樂裝在紙袋子里喝,讓別人誤以為他在喝威士忌,他是個酒鬼,是個混混。

  通過這種故意假裝墮落來毀壞自己形象的方式,讓那些無法理解他所選擇的生活方式的人,可以有個理由對他說三道四。

  因為他成了威士忌的俘虜,他根本管不住自己,所以才過著那種生活。

  你看,我們選擇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因為不夠從眾,所以還需要給眾人一個理由,來說服他們自己接受。

  可笑不?但這就是大眾。

  所以你說雷蒙德先生是壞人還是好人呢?

  眾生萬象,屬于一個時代的偉人沒幾個,更多的是看似普普通通的小人物,他們的存在組成了這個殘酷而溫暖的世界。

  本書最后給了讀者一個大大的驚喜。

  就是貫穿全文的怪人拉德利的出場。

  書中是這樣描寫的:

  我指著他的時候,他的手掌貼著墻壁輕輕滑動,留下了兩道油膩的汗漬,接著又把兩根大拇指插在皮帶里。他身上倏地掠過一陣莫名的輕微痙攣,就像是聽見了指甲刮石板的聲音。不過,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視下,他臉上的緊張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啟,露出了一個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滿了淚水,這位鄰居的面容瞬間變得一團模糊。

  “你好,怪人。”我說。

  我把書中這一整段抄錄了下來給你們感受。

  當我讀到這里的時候,我也是和斯庫特一樣,眼里噙滿了淚水。

  這個在孩子們眼中如吸血鬼一般存在的怪人,卻在最后的危機時刻,救了斯庫特和她哥哥杰姆的性命。

  并且怪人拉德利一直以來都在百葉窗后默默注視著他們。如朋友一般的守護。

  我們想象中的惡魔,原來如天使一般純真和善良。

  當然,真正的惡魔也是存在的。就如泰特警官所說: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種人,你跟他們打招呼之前得先開一槍。即便如此,他們的命連那顆子彈都不值。

  以前我也想象不到人性有多么惡。但自從自己可以接受人無絕對的好和絕對的壞之后,對那些慘絕人寰的惡也理解了。

  就如最近香港發生的名媛被碎尸案。初看真的讓人難以置信是真實的新聞而非舊聞。

  網絡上依然有那些鍵盤俠在詆毀受害者,仿佛在為兇手尋找理由。

  人要向善更要懂驅惡。

  在迷霧中尋找真相,在磨難中歷練風度,在不公平中積累正氣,經歷了暴風雨般的成長,也感受了人間的溫暖與真情。

  這是小女孩斯庫特和哥哥杰姆的成長之路,也是每個孩子,每個我們的成長之路。

  這也和村上春樹那句至理名言一樣:

  我們領教了世界是何等的兇頑,同時又得知世界也可以變得溫存和美好。

  春暖花開,萬物復蘇,生機盎然。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7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本深受讀者喜愛的經典小說,它講述了一個充滿人情味的故事,向我們展現了種族、階級、家庭關系等多個方面的復雜性。哈珀·李在小說中巧妙地運用了一個小女孩的視角,深入描繪了南方小鎮上的人物形象和社會現實,展現了種族歧視和社會偏見對人們生活的影響。

  這本小說不僅有一個引人入勝的情節,還揭示了種族歧視的丑陋面貌。故事中的主人公芬奇律師不僅為她的鄰居湯姆辯護,還用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們尊重不同的`文化和價值觀。盡管在小鎮上,她目睹了許多不公和偏見,但是小女孩從父親那里學到了公正和正義的道理。這讓讀者們在故事中感受到了積極的力量和正義的價值。

  此外,小說還揭示了人類的黑暗面和種族歧視的丑陋面貌,通過一個孩子的視角,向我們展示了社會偏見的荒謬和危害。小說在探討這些敏感問題時,沒有走極端,而是以一種非常平衡的方式呈現,使得讀者們能夠理性思考這些問題。

  這本小說的語言簡練、富有韻味,同時也蘊含了作者對人性的深刻洞察。小說中的角色形象栩栩如生,人物性格鮮明,令人印象深刻。它是一本讓人沉浸其中的優秀小說,無論是想要尋找閱讀靈感或是享受一個優美的故事的讀者們都會喜歡它。如果你正在尋找一本思想深刻的小說,那么《殺死一只知更鳥》絕對是一個值得推薦的選擇。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本富有思想深度和文學價值的小說,它以其深刻的人性洞察和對社會問題的思考,留給讀者們許多值得思考和探討的問題。這本書不僅是文學愛好者的必讀書目,也是一本讓人思考人生和社會的好書。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8

  這是一本無關愛情,而是有關教育的書,也算是第一本我讀完的沒有愛情只有對孩子教育的書籍,其中沒有大談闊談什么愛呀,教育呀,你應該怎么樣呀,而就是一位父親言傳身教,身正為范,默默對兩個孩子進行了潛移默化的影響。其中還貫穿了美國社會上白人對黑人的一個歧視問題,以及對社會公正的反思、大眾的社會心理和社會輿論的荒謬性的諷刺與揭露。

  故事主要是以“我”(斯庫特)口吻進行闡述,主要采取的是一個倒敘的寫作手法,開篇寫到哥哥杰姆胳膊肘受傷骨折,這既是開頭,也是結尾的內容。而在結尾處,貫穿全文的一個神秘人物尤厄爾家的人終于揭開了面紗。許多年后,“我”,杰姆,以及每個暑假都會來梅科姆鎮的迪爾,一起回憶著當初玩耍把怪人拉德利引出來的游戲。

  父親阿迪克斯.芬奇是一名律師,父親的弟弟是波士頓學醫的醫生,父親的姐妹是亞力山德拉(文章描述是嫁給了一個沉默寡言,滿腦子只只想著釣魚的男人),母親在“我”兩歲時去世,家里有做飯的卡波妮,可怕的杜博斯太太(雖然因為哥哥的憤怒,把她花園里的花摧殘掉了,懲罰哥哥每天去給她講故事,最后在病痛的折磨中死去)。以及教育的不平等、對教育的'不重視、窮苦家庭受教育的問題和態度在學校里展示出來。如班上的同學,如沃爾特.坎寧安,巴里斯.尤厄爾。

  故事的高潮發生在阿迪克斯.芬奇為黑人辯解的法庭上,眼看一切證據確鑿,即將勝利,最后卻還是沒能贏。這對當時的在座聽的孩子們的心靈造成了打擊,讓他們懷疑起公正和法庭的權威,為此孩子們苦惱了許久......也直擊讀者的心靈,反思這不公平的世界。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9

  讀過《殺死一只知更鳥》后讓人體會了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更見證了人性的污穢與光輝,教會了勇敢和正義的堅守。

  這本書的題目是最引人的,主人公年輕時是一名神槍手,他告訴孩子們,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因為,他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做窩,除了專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鳥象征著天真無辜和善良的人,當你殺死知更鳥的時候,就好像殺死無辜善良的.人。他們從來都是無辜的,而人們卻對其不斷殘害,就像小說中的許多人物并未做過任何壞事,卻被人傷害。也因此,他們更需要有正義感的人為他們挺身而出。后來,人們都喜歡給孩子取名主人公女兒的名字,那代表著正義無畏與勇敢。

  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么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到了傷害。可他依然不放棄。因為他的目的是為正義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會失敗,不會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試一試。他以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在那個種族糾紛盛行的年代,主人公用善良與正義為孩子們做了榜樣,讓他們得到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眾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依據心中所想,堅守正義與良知。所以,我為正義代言。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0

  這本書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書透露了他的苦惱與希望。

  首先,文章一開始就透露了本書的重要人物迪爾、斯庫特、杰克、阿迪克斯這四個人,前部分主要介紹了迪克斯、斯庫特與杰克之間的打打鬧鬧,十分愉悅,這似乎也描寫著作者童年的'快樂與對這種快樂的回憶與向往。而后面卻寫了阿迪克斯為了幫黑人打贏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說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庫特每每聽到這句話都十分氣憤,想“教訓”一下說這些話的那些人,但因為阿迪克斯囑咐過,不要因為此事而傷人,斯庫特才肯罷休。這個故事描寫了“黑鬼”是社會最底層的人,寫出了當時的社會分級制與歧視有色人種的觀點。同情社會底層的人也會挨罵,被列為可惡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著火的這件事,莫笛小姐不僅不傷心,反而非常高興,為他的杜鵑花兒高興。這說明人的一生會有許多坎坷與挫折,要以樂觀,積極向上的態度去面對。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與斯庫特參加完演出之后,追著一個小伙伴玩,追著追著,那個小伙伴突然不見了,反而傳來一陣腳步聲,兩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個人使勁一拽拉倒了斯庫特,杰克立馬與那個人爭斗了起來,突然杰克發出一聲慘叫,之后便沒有任何聲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問道,沒有人回答,這時他突然發現,樹底下竟然有四個人,多出來的那個人是怪人拉德利,他們被襲擊了!兇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這件事說明了人分好壞,不要招惹惡人,遇到事情不慌張,應該懂得一些急救知識。

  我向所有人推薦這本書,這本書豐富多彩,他描寫了當時社會的殘酷,值得大家觀看。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1

  前幾年便看過《殺死一只知更鳥》,單獨從情節上看這本書,并沒有太多趣味,幾個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見證一起起發生在鎮上的冤案。

  大量的生活細節,和以孩子的視角觀察世界構成了這本小說,但這幾年因為本身的文學修養在成長,對這本書有了新的認知。

  隱喻的含義就和中國的詩詞一般,是賦比興得很好展現,它以一種普遍事物發起,加入作者的構思和編撰之后,經作者重新創作,便這些事物隱喻出更大的見解及意義。

  知更鳥只是一種普通的鳥兒,歌唱、在田間生活,它不會給人帶來任何害處,但人們無辜殘害他們,所隱喻的就是善良的人所遭受的莫名傷害。

  而這個故事從幾個角度向我們敘述那些被誤解被冤枉的人,他的生存并不妨害別人,卻因偏見、不被理解,使自己處于生存窘境。

  而哈珀·李,作為第一人稱孩童視角寫這本書,更容易使人代入,也更容易以疏離成人世界的道德觀來看待這些事件,與成人的種種交鋒,令這本書更有矛盾沖突面,同時也因為每個人都要漸漸成長,終會離開孩童的世界而懷有感傷。

  如此一部值得研究的著作,在全世界售出超過4000萬冊,改編成電影,翻譯成了四十多種語言,經久不衰。

  但作者卻深居簡出,終身只創作過這一本小說,創作的過程也很神秘,僅有一套創作卡片來說明過程,故事原本叫《設立守望者》,編輯要求哈珀·李重新創作,她又花了兩年時間寫成《殺死一只知更鳥》成為世界名著的一員,這背后的故事卻鮮為人知,可卻藏著一些十分有趣的名人軼事。

  讓我們翻開這本童書繪本《亞拉巴馬的野丫頭》吧,通過這本橋梁書籍來了解一下,這不朽的作品誕生的背景及過程,讓我們走入哈珀·李的童年世界,讓那份寶貴的友誼來提示這故事的神秘。

  讓我們念給孩子們聽,讓她們了解如何成長,如何把一顆故事的小種子變成世界名著,讓孩子們樹立遠大的理想,也讓他們早點認識名著的魅力,懂得世界大同的道理。

  一、理想是兒時的經歷,風景多美好,取決于信念

  你永遠不可能理解一個人,除非你能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除非你鉆進他的皮膚,像他一樣走來走。——《殺死一只知更鳥》

  出生于紅土地的哈珀·李是個假小子,她有兩個姐姐,都很溫柔,但她正相反,喜歡穿藍布工裝褲,在樹上蹦來跳去,更喜歡和哥哥玩在一起,弄破了膝蓋和手肘也不在意。

  大凡對童年感觸深厚的人,似乎都大自然有過親密接觸。那些兒時觸摸風、水、云朵的經歷,可以成為他們顱內的興奮點,永遠不滅,哪怕未來活在黑暗中,也不影響這些回憶的美好。

  我小時候也是個假小子,上房揭瓦,下地偷苞米,但不影響我在13歲喜歡上讀書、寫作,少年時代越是與大自然融為一體,感知能力、觀察能力和敏銳度越是與眾不同。

  許多知名作家也是因為兒時的生活影響了日后的創作。狄更斯的多部作品都是寫兒時流浪與童工的生活。高爾基的《童年》反映得也是自己的兒時之痛,《亂世佳人》的作者瑪格麗特·米切爾,正是以自己孩提時代聽父親口中所述南北戰爭為背景,寫出這部名著的……

  經濟大蕭條下的城市,人們互相幫助,那善良之火點燃著哈珀·李,只是白人依然與黑人不同,等級劃分明顯。

  生活在人人平等的國內,無法想象,有人被極度歧視是怎樣一種情形,當然,我們身邊也有許多這樣的人,看不起農村朋友,看不起民工,看不起工人,越是出身一般的人,反而把等級觀念看得比誰都重,但在世界大同之人的眼中,本無分別。

  老子《道德經》云"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如能做到天地般以萬物平等,那會減少多少紛爭和亂世呢?

  哈珀·李的父親是律師,從不懷疑法律的公正,而她在父親的影響下,上一年級之前,就可以自己閱讀報紙了。

  讀書對于孩子的重要性可見一斑,我也為孩子們大量借閱購買童書,一點一滴地浸潤下,孩子的思想總會有所影響。

  哈珀·李喜歡看書,喜歡閱讀,也喜歡打架,學校內有誰被欺負了,她會直接上拳頭,學校里有個男孩子過于文雅,暫住在姨媽家,總是被別的孩子欺負,也是《殺死一只知更鳥》中的人物原型。

  后來兩人成為了好朋友,經常在樹屋上看書,觀察整個小鎮,看到奇怪的`人和事都會加以討論,這為哈珀·李后來積累了大量的寫作素材,這個階段,兩人合作完成了許多小故事,《大忙人老婆婆》《火苗和火焰》,這也為他們后來的成就奠定了基礎。

  我的少年時代也寫過許多故事,有些散失了,有些成為我現在創作的源泉,可見孩提時代的行為對未來,是有著深遠影響的,培養孩子的興趣,為其職業做規劃,是會產生一定效果的。

  后來社魯門的媽媽再婚,他搬去了紐約,兩個人含淚告別。

  二、友誼的小花澆灌出名著,美好故事的背景傳說

  哈珀·李后來依然在創作,在校報上,在業余生活中,后來畢業于法學院,卻并未完成學業,又回了自己的家鄉,想成為一名作家。

  23歲的時候,她去了紐約,尋找自己兒時的好友杜魯門,當年倍受欺負的孩子,也已經成為了美國知名作家,代表作有《蒂凡尼的早餐》,就是奧黛麗·赫本主演的那部電影。

  杜魯門把哈珀·李介紹給許多大人物,而她那時為了生活,找了許多工作,還在英國海外航空公司的機票預定柜臺工作過。

  只要有時間,她就會坐在打字前,創作小說,從短篇小說寫起,7年時間內她卻從未把小說寄出過。

  任何一個有責任的寫作者,都不會輕易把自己的精神世界給外人看,那是一種磨練,一種自我沉浸,一種對自我的洗禮,并不愿意輕易走到人前去。這一點我深有體會,小時候寫的文字其實從未想過拿出來作為名字旁的裝飾,若不是有朋友和親人的鼓勵,很可能讓它們永沉大海。

  哈珀·李也如此,后來杜魯門的朋友看到她的努力,有人寄信給她,鼓勵她寫長篇小說,于是她開始創作《設立守望者》,前50頁為她吸引到了一位經紀人,然后又寫了50頁,以及下一個50頁,經紀人賣掉她的作品時,她又跟編輯一起重寫了一遍,然后又一遍。

  三年之后,更換了更多書名后,《殺死一只知更鳥》終于完成了,它迅速登上了美國的各種暢銷書榜單,贏得了普利策獎。她成功了。

  然而她不喜歡成為人們矚目的焦點,她沉默起來,不接受采訪,閉目謝客。

  可以理解她為何如此,看看瑪格麗特·米切爾成名后是怎么樣的吧,就能夠理解哈珀·李了。

  《飄》為瑪格麗特米切爾帶來了空前的,卻也帶來了巨大的困擾。她曾希冀的寧和生活,從此一去不復返。直到后來車禍身亡,她一直奔波在演講、各種慈善事業之中,再也沒有時間創作。

  或許哈珀·李更喜歡創作的過程,開花的過程中欣賞美妙,便好了,何必去在乎果實是否香甜,這份淡泊和善良,便是創作的初衷了。

  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他們想看的,聽到的也是他們想聽的。——《殺死一只知更鳥》

  美好的故事總會有結局,但它所留下的精神和思想卻永無止境,從孩子開始,培養這份美好與善良,讓它們開出花朵,是我們所期待,所想要看見的未來。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2

  當你不被理解時,你是否還有勇氣繼續做自己?當你遭受偏見時,你是否能夠忍氣吞聲并理性應對?身處紅塵亂世,你又是否能夠不追隨大眾,保持自己對事物獨到的看法與獨立的思考?

  正如魯迅先生所說:“人類的悲歡并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人與人之間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為的是什么。我們所謂的讀懂他人,無非是站在一個共同的區域上,試著從對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導致的偏差,卻是我們無法預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會產生偏見。小群體之間的不理解,隨著個體對大眾的追尋,最終也有可能演變為階層之間的偏見。人類雖然一直呼喚著平等,卻始終難以構建起彼此之間理解溝通的橋梁。因為人類自我的局限性,我們很難完全擺脫偏見,卻依然應當堅持正義。

  主人公斯庫特的父親阿迪克斯身為一名白人律師,始終堅守著法律,堅持著正義,既不隨波逐流,也不顧大眾的不解,依舊堅持著給黑人辯護。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階級種族之間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義。

  知更鳥作為小說最重要的一個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卻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說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個美國本土階級矛盾的問題,實際上更是整個人類社會不平等,不理解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樣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惡作劇,這樣的惡作劇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無知幼稚,卻表現了周圍環境對其無邪心靈的嚴重推殘。往往這種無知的`殺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讓人可怕。想要挽救瀕死的知更鳥,就需要一個像阿迪克斯一樣的勇者。

  這個世界同樣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級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為天下先的人,他們能夠堅守自己的本心做正義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種義無反顧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

  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一個勇者必然有他所堅信的東西,所以他們即使輸了終究會是一個勝利者,阿迪克斯正是這樣一個人,他是維護法律的勇者,他是一個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難,但是我們都可以選擇成為自己的英雄。

  或許我們不能很好地了解這個人,但我們卻仍然可以選擇尊重他們。做自己的英雄,堅持自己心中的正義,這才是人類這一偉大的命運共同體該走的自我救贖之路。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吾感悟至此。呼喚平等,致敬勇者!愿我們歲月靜好,做自己的英雄,守護自己內心的正義。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3

  重讀這本書,是兩年后的今天,從前淺薄閱讀帶來的疑竇隨之解開了。盡管這部小說的美式翻譯腔偶爾會讓我難以理解,但大致的情節還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讀這部小說,標題“殺死一只知更鳥”讓我有些疑惑,因為書的內容并沒有太多地明確指向標題。直到讀到阿蒂克斯與斯庫特的對話,斯庫特認為如果那樣做(指把阿瑟·拉德利為了保護兩孩子殺死了尤厄的事供認出去),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至此,標題的精妙用意才明確起來。殺死一只知更鳥,看似是種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娛樂意味的行為,實則是對生命漠視與對殺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殺死一只知更鳥”來暗喻書中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判刑以及供認阿瑟·拉德利殺人這兩樁事,其隱喻之用心獨到令人叫絕。而這兩件事迥乎不同的結果形成了整部書的兩大看點,前一只知更鳥被無辜殺死,后一只知更鳥則在道德與正義的保護下得以成活。

  這部小說前半部分圍繞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阿蒂克斯為他辯護展開,在這個事件中,不同種族間強烈的不平等關系形成了巨大的沖擊,盡管律師阿蒂克斯掌握湯姆并沒有犯罪的關鍵證據,法院仍判他有罪。這一只知更鳥便在民族歧視與道德泯滅中死去了。人種歧視,是這一事件帶給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樣生而為人,僅僅因為膚色的不同,更準確的地說,是埋在骨子中血脈淵源與宗教道義的不同,美國最高法便將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殺了,就如殺死一只知更鳥那么嘲諷又極其悲哀。

  小說的后半部分寫的是怪人鄰居的故事,因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們對他避而不談,孩子們對他施以各種怪誕荒謬的.猜想。前期對于怪人的疏離與惡意的猜想與后期怪人關鍵性地救了兩個孩子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斯庫特對怪人曾送自己禮物,而她卻從未感謝與回報感到難過,這也間接點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觀與孩子的成長。就像斯庫特與阿蒂克斯討論的那個故事一般:怪人雖怪,但卻不壞。特殊人群對于普羅大眾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們無從得知造成他們與眾不同的緣由是什么,因此沒有理由去指摘他們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擁有善意與道義的可能。我想,這也是作者通過8歲女孩斯庫特的視角想要傳達的意旨之一。

  殺死一只知更鳥,看起來像是頑童會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卻是人性的殘暴與共情的缺失。殺死一只知更鳥,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無異于殺死一個人的荒誕。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鳥,拯救人性的純良與底線,大抵是這部書所呼吁的。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4

  知更鳥,書里解釋它是一種只會唱歌給別人帶來快樂而不會對人和作物帶來任何傷害的鳥。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種無法饒恕的罪過。

  帶著最初書名給我的好奇心,我都會刻意尋找著書里知更鳥的影子。讀完整個小說,我才發現書中并沒有知更鳥的身影,有的只是它所隱喻的善良和美好。你看不到它的身影,但它卻是人們守護的最純真的也是最后的良知和美好。

  小說講述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大蕭條時期美國南部的阿拉巴馬州一個梅科姆小鎮發生的故事,有兩條主線:一條是關于有精神問題常年呆在屋里的神秘鄰居“怪人拉德利”的故事;一條是白人阿蒂克斯替一個被控強迫白人女性的.黑人小伙作辯護律師的故事。

  兩條主線里的受害者,就是知更鳥的化身。一個因精神失常而被常年關在屋里不見陽光,被大人們描述成十惡不赦的大壞蛋,被稱為“怪人拉德利”,小朋友們都對這個傳說中的怪人感到十分的害怕;另一個熱情淳樸、善良忠誠的黑人小伙湯姆,僅僅因為自己黑色的皮膚,而無端被白人姑娘控告強迫,最后被陪審團判處死刑。他們兩個都因為無法自控的因素而不被社會大眾所容忍,“知更鳥”并沒有得到普通民眾的有效保護與尊重。

  而律師阿蒂克斯,就是堅定保護這些知更鳥而與社會的丑陋邪惡作斗爭的一類人。身為白人,卻懂得尊重黑人,對家里的黑人女仆給予了女主人的尊敬與教導孩子的權利。他作為律師,不分膚色,只為事實做辯護。在明知道可能無力扭轉結局的情況下,依然奮力為了他的當事人、為了事實的真相而奔波勞碌,甚至不顧個人安危和流言蜚語,堅持辯護到底。

  這本書讓我更加敬佩的是作者能夠如此巧妙把很多主題融入到小說中,在書中你能看到教科書一樣的家庭教育,一個偉大的父親如何身體力行地教會自己的孩子如何面對別人的詆毀而不惱怒,如何尊重你的對手,不去詆毀別人,而是深刻地理解和同情與自己處境不同的人。父親教會了孩子什么是真正的勇氣,如何去做個謙虛的紳士,不恃才傲物,不去炫耀自己比別人強的能力,而是放下自己的優勢,去做個簡單善良沉靜不咄咄逼人的人。在書中你能讀到對平等、正義、純真以及善良的倡導和深沉的贊美和呼喚。就像書中結尾處寫到,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他們大多都是好人。

  知更鳥是律師默默付出伸張人人平等的正義,是孩子內心深處純潔善良的品性,是警察隱瞞真相保護怪人安寧的善良,是怪人挺身而出慷慨相救的勇敢,是人類心中無論種族與年齡最后僅存的美好品格。

  愿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只知更鳥,或者說,重新變為一只知更鳥。

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15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

  我摩挲著泛著油墨味的書頁,我仔細地揣摩著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個符號里所蘊著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沒有看過如此能夠讓我為每一個文字所顫抖的書了,《殺死一只知更鳥》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筆下,我看到了經濟大蕭條下的美國,我看到了在那個貧瘠的時代里所謂的“人權”,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個時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們膚色一般的存在。在潔白的他們眼中,黑人貪婪、低劣,他們認為黑人是社會動亂的根源。他們理所當然地將錯誤歸咎到黑人身上,這也就是為什么當善良的“知更鳥”——湯姆·魯賓遜被誣陷之時,幾乎所有人不等審判便已經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見,是殺死湯姆的那一把槍。

  書中的另一只“知更鳥”,是與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們將足不出戶的拉德利描述成一個謀害雙親的“殺人犯”,在那扇吱嘎作響的百葉窗里,其實正閃著一雙渴望與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見,是關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門。

  因為偏見,人們誤解了最單純的善良;因為偏見,人們拒絕相信事實的真相。偏見者高高在上發表著和平自由的言論,絲毫不覺自己的話語似子彈一般穿透一個個弱小的靈魂。在這中間,我看到了從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聽到了為被偏見者發出的擲地有聲的吶喊。“在這個國家里,我們的法庭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這是來自律師阿迪克斯平靜卻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語。他是勇士,是敢于劃破黑暗的勇士,執正義之利刃去刺穿偏見的屏障;他是父親,是以身作則教導孩子們什么是勇敢的父親,堅毅卻又不失柔情。

  在這本書里,以孩子的視角出發,我看到了活在偏見中的人們有多么的可悲,與此同時我也看到了在這無邊的黑暗中閃爍著的跳躍的光點,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筆,試圖喚醒著人們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誰,除非你穿著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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