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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勞動合同

時間:2023-04-12 11:38:20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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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務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勞務勞動合同

勞務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勞動法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經濟法的范疇。

  (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事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 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四)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定這方面的內容。

  (五)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及 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付勞動報酬,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勞務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

  如果你在企業連續工作XX年以上,企業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業的做法符合規定.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都是以活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在實踐中很難將之正確區分開來;但二者有著本質的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勞務合同是指一切與提供活勞動服務(即勞務)有關的協議。狹義的勞務合同僅指一般的雇傭合同。勞動合同又是從雇傭合同發展而來的。因此,正確的區分這兩種合同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勞務勞動合同2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筑勞務市場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作內容和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4.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第_________種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標準為______元/工日,每月______日前現金支付。若遇上春節,須在春節前15天支付完乙方的應得工資。

  2、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條款約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適當調整乙方的崗位(工種)。

  (3)甲方應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4)甲方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作業條件。

  (5)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或代辦)勞務作業人員《就業登記手冊》和社會綜合保險等相關手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務工期間的各項行為應遵守上海市有關部門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建筑勞務崗位職責。

  (3)乙方施工質量應符合有關規范和技術標準。

  (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應自覺接受崗前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6)乙方在務工期間有獲得上海市社會綜合保險的權利,享有工傷和住院醫療兩項保險待遇。

  五、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消的;

  (4)乙方死亡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和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不辦理《就業登記手冊》和綜合保險等手續的;

  (5)在試用期內。

  4、本合同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移交給甲方。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_____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經濟類型注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在秦居住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經濟類型注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區域或地點為。

  第四條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嚴格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工種),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甲方同意,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一致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用工單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標準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用工單位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應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月或按。乙方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于用工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工資,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補充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條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工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本合同期滿時,甲方不得終止,應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止。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違法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以下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務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

  第一或

  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

  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

  第七條第

  (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________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勞動合同6

  法律保護不同:

  勞動合同受勞動法規保護,勞務合同只受合同法保護。

  首先,勞動合同涉及法律強制的社會保險工傷加班經濟補償金等.而勞務合同只受民事法律規范如合同法保護。

  其次,法律后果不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比如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勞務合同一般只承擔民事賠償服務,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責任。

  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規定的內容是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一個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負責分配工作或工種,按照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各種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

  而勞務合同的內容規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平等約定的,法律未作強制性規定。

  法律關系、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系。

  而勞務合同在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原則。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簽訂的客觀要求不同:

  凡檔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用人單位都應該與之簽勞動合同;反之,由雙方協商選擇簽訂。

  職工有單位,屬于借調或派遣至某單位工作的,應該簽一次性勞務(派遣)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出現危險,屬于勞動關系的(與原借調或派遣單位),由原借調或派遣用人單位承擔。

  單純簽訂勞務關系的,則由個人承擔。

  勞務輸出、停薪留職要簽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簽訂不在于時間的長短而定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式不同:

  勞務合同屬于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及合同法調整,故因勞務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審理;而勞動合同糾紛屬于勞動法調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勞務勞動合同7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勞動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合同范本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勞動合同9

  通過半個學期學習《勞動合同法》,在老師的精彩授課中讓我對勞動合同法有了一定的認識和了解。我覺得我選修《勞動合同法》來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學習勞動合同法對我以后出去工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非常有幫助的。以下我說說我自己對勞動合同法和勞務合同法的了解。

  一.勞動合同法特征:

  1、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使其進行有尊嚴的勞動,通過法律的強制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

  2、強制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相結合,以強制性規范為主。勞動法大多屬于強制性規范,尤其是勞動強制標準,它是國家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能降低標準,只能在最低標準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好的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

  3、在政府內部設置專門的部門執行勞動法,貫徹勞動法的實施,并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法的行為進行監督。政府的勞動保障部門對于違反勞動法中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勞動保護等規定的行為,負有監管之責,政府的勞動監察部門義不容辭地要去查處。政府勞動部門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勞動者舉報進行查處與定期和不定期到企業進行檢查督促相結合,發現企業違法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罰。

  4、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有人認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處在同等水平予以保護。前面已經分析過,勞動關系是一種不平等的關系,資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勞動者變成它的附屬。要保護勞動者,使其獲得有尊嚴的勞動,就必須通過法律的強制來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因此,側重保護勞動者是勞動法與生俱來的使命。但這并不意味著不保護資本者或經營者的利益,一方面,勞動法的制度設計也是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勞動法也規定了勞動者的許多義務;另一方面,資本者或經營者的利益可以通過其他的法律得到保護,如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等等。

  5、強制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相結合,以強制性規范為主。勞動法大多屬于強制性規范,尤其是勞動基準法,它是國家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能降低標準,只能在最低標準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好的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即使是調整勞動合同關系的任意性規范,也與調整一般民事合同關系的任意性規范不同。例如,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合同自由原則既要受法定勞動基準的限制,還要受集體合同的限制,凡是與法律相沖突或低于集體合同標準的條款都無效。從這一特征也可看出,勞動法不屬于以意思自治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會法。

  6、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統一。一般而言,實體法和程序法是一種互為依存的關系,有一定的實體法,就有與之對應的.程序法,例如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勞動法則不然,其本身既有實體性法律規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規范,這是由勞動法的特殊性所決定的。由于勞動爭議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糾紛和商事仲裁的特點,因此必須專門做出規定,這就使得勞動法既有實體法的內容又有程序法的內容。

  二. 勞務合同的特征: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于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于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于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自愿原則進行。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定者外。

  三.勞動合同法和勞務合同法的區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

  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隋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

  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6.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范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后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勞務勞動合同10

  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合同區別:

  1. 前者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后者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公司)簽到合同,身份是委派,不是用人單位正式員工。

  2. 工資待遇不一樣,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合同工與用人單位正式員工同等待遇,但現實生活中勞務派遣合同工待遇比正式員工低。

  3. 工作穩定:前者比較穩定,用人單位不會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后者用人單位可能根據經營情況和人事調整。可能會隨時解除合同。

  4. 社保繳納基數:前者,用人單位繳納基數每年都會調整,但后者只會按當地社保繳納基數最低那個來繳納社保。

  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 勞動法

  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隋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6)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范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后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除了具體條文不同,原則上是一樣的

勞務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乙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乙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工種的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本工程施工范圍內。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許可決定。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內,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第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12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務勞動合同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勞動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協商后乙方及全體參與施工人員的承包意向》甲方決定將所承包的公司工程項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勞務“按一定的區域及相應的模板支拆工程量”分包給乙方為責任人的模板工程施工作業班,為規范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范圍如下: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平面軸線,結構標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體平面位置可見附圖,分項工程承接工程任務范圍補充:模板制作、安裝、拆除、相關模板支拆模材料轉運到發包方指定地點或者在指定地點領用;承重架搭設;所需操作腳手架搭設作業;石匠剔打;工完場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模板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標準確保優良。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個人身份證件,配合承包方辦理相關入場手續。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人員之間糾紛及工傷事故(1、凡是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癥人員,不得在與超強模業有關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況,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2、工人在超過兩米的高空作業中,不栓安全帶的,如果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超強模業所有工程中,班組只能使用漢族工人,若使用少數民族工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其他補充:

  2、全面履行工程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3、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項目及班組規定處罰,并承擔全部相應的經濟責任。

  4、中途退場結算約定:

  六、班組、項目技術交底、各階段實時制定的各種進度計劃、各次施工階段的會議紀要、項目班組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作為合同內容具備對甲、乙雙方約定效應。

  七、強制要求:

  1、架子必須搭設掃地桿,如果不搭設,按0。2元/㎡扣除人工費;

  2、梁墻板超過300mm,不得使用火鉤,梁墻板超過500mm,中部必須穿絲桿,絲桿間距不得大于1000mm。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按合同約定結清承包費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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