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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的介紹信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介紹信的情境愈發增多,介紹信是介紹派出人員的身份和任務的專用信件。那么一般介紹信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落戶的介紹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落戶的介紹信1
xx派出所:
我叫xxx,男,身份證號碼是,于年月購買區小區的房子,現已實際入住,妻子和孩子的戶口已遷至此處,現我的戶口在xx市區派出所,為生活方便,申請我的戶口遷入現居住地派出所。見信后請予以辦理為盼。
xxx
xx年x月x日
落戶的介紹信2
xxx派出所:
根據濰坊市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和戶籍遷落手續的通知》(濰人社〔20xx〕46號)規定,同意畢業生 等人,來xxx落戶。
單位名稱(蓋章)
xxx
日期
落戶的介紹信3
xxx派出所:
茲有我公司職工xxx與忻州市忻府區新建南路xxx(初婚)于20xx年x月xx日結婚,于20xx年x月xx日生一男孩,取名為xxx,系第一胎,現申請給兒子xxx上戶,請給予辦理上戶手續為盼。
特此介紹。
此致
敬禮!
介紹人:xx
20xx年x月x日
落戶的介紹信4
派出所:
茲有我單位 (證件號:)與 (單位)職工 (證件號: ) 年 月 日結婚,二人均系初(再)婚,于 年 月日生育一(男、女)姓名( ),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經研究同意入戶,請貴所給予辦理戶口入戶為感!
致 禮
單位(蓋章)
年月日
落戶的介紹信5
xxxxxx:
茲介紹我公司(經理/XXX)(姓名)(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前往你處辦理某某事宜,請予接洽為感。
此致
敬禮
XXXX公司
年月日
延伸閱讀:單位落戶證明
一、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準予遷入證明》。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后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五、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并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后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征求申請“農業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
六、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后,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后,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七、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榷遷移證》將戶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問明情況后,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已領榷遷移證》將戶口遷往異地,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落戶的介紹信6
派出所:
茲有我單位員工 等 人現住我轄區 請見信給予辦
理戶口手續為盼。
注:
1、理順戶口需持小戶口本、血型、16周歲以 上人員的一寸黑白大頭照片2張。
2、畢業生落戶需持戶口遷移證、報到證(原件、復印件)、身高。 遷入戶口介紹信 編號:
介紹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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