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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工作計劃

時間:2021-09-25 13:03:01 工作計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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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工作計劃4篇

  光陰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發展,我們要好好計劃今后的工作方法。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工作計劃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內部工作計劃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內部工作計劃4篇

內部工作計劃 篇1

  一、內控體系建設工作總體目標

  根據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及省衛計委文件的要求,結合蚌醫二附院“十三五”發展戰略的要求,提高效益,回報社會,惠及職工。按照“全面啟動、分批實施、務求實效”的原則,以全面測試、梳理醫院內部控制現狀為基礎,以防范風險和提高效率為重點,以分析單位內部控制缺陷、補充修訂管理制度、職責分工和業務流程為手段,建立涵蓋本單位的決策層、執行層、業務層等各個層級的全員、全過程內控體系。從而有效保證醫院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醫院發展戰略。

  醫院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按照醫院內控建設工作的整體部署,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實施工作,力爭到20xx年底,遵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和《醫院內部控制制度(試行)》、《蚌醫二附院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在全院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并使之有效運行。

  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原則及要素

  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是:建立覆蓋醫院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內部控制體系;制定評價標準、監督檢查并促進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實現內部控制與全面風險管理有機結合,提高基礎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此次內控建設具體包括全面預算、收支管理、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財務報告、內部信息傳遞和信息系統等在內的醫院運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監察廳、安徽省審計廳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實施意見》(財會〔20xx〕212號)的要求,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為統領,梳理、修訂、健全單位現有各項規章制度,細化、完善各項經營管理業務(工作)流程,建立適應醫院經營管理實際需要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1、建立內控體系的必要性: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是約束、規范醫院管理行為的準則,是減少風險、風險防控的基本保證,可以保障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醫院發展戰略和目標的實現。

  2、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醫院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2)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風險管理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點領域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醫院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各方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根據業務發展和管理需要持續改進內部控制制度,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防止制度缺失和流程缺陷。

  (5)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3、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涵蓋如下五要素:

  (1)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主要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

  (2)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醫院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3)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醫院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4)信息與溝通。即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醫院內部、醫院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5)監督。內部監督是對內部控制體系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時,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4、以價值管理為主線,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全面梳理和優化各項業務(工作)流程,明確關鍵領域和控制點,制定修訂完善制度流程,制作內部控制制度匯編,建立形成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5、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要求,推進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各業務流程嵌入信息系統,實現控制措施在線運行。

  三、建立內部控制組織體系

  為確保醫院內控建設工作順利推進,保證內控機制有效運行,醫院將建立內部控制組織體系,通過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的組織體系,使管理層及決策層能及時獲得適當信息;全體員工能共同參與內部控制建設,共擔內部控制責任;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明確內部控制職責。

  內部控制的組織架構有四個層面,分別是決策、管理、執行、監督。決策層面包括:院長辦公會、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管理層面包括:內部控制建設執行小組;執行層面包括醫院內部各職能部門和各業務部門;監督層面是單位審計部門。

  (一)院長辦公會

  是醫院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審議年度內控評估報告;審議內控與風險管理的重大策略,重大風險及內控缺陷的解決方案;審議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設置及其職責方案;審批內控最終工作成果;有關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職責

  醫院將設立內控建設領導小組,待領導過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內控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醫院院長擔任,是醫院內控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內控建設領導小組對內控工作實施進行全面領導、決策、部署和指揮。

  內控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崔 虎 趙東城

  副組長:鄒 杰 張春福

  成員:關 超 楊青揚 王 群 李傳輝

  主要職責:

  1)負責確定內控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政策、制度、工作范圍;

  2)負責明確內控體系建設的整體部署及內控工作的運行管理;

  3)負責針對內控管理缺陷提出合規性管理建議及改進方案并推進整改;

  4) 有關內部控制管理的其他事項。

  (三)內控工作小組職責

  內控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內控建設執行辦公室,內控建設執行辦公室設在財務部門,由財務科科長擔任主任,執行辦公室負責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的具體開展。

  內控體系建設執行辦公室

  主任:王 瑞

  副主任:趙玉娟 江本釵

  成員: 劉 霞 王迪生 劉傳高 張紀銳 毛炳飛 張 瑜

  主要職責:

  1)負責內控體系建設成員的職責分工;

  2)負責確定內控體系建設的具體時間安排;

  3)負責組織醫院內部資源的對接、溝通、協調;

  4)記錄或更新業務流程圖、評估內控設計及操作的有效性;

  5)反饋內控缺陷、上報內控工作執行情況及重大問題、將年度內控評估報告提交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審閱;

  6)內控工作文檔管理;

  7)負責本次內控體系建設的其他實施工作。

  (四)內審部門職責

  作為內部審計職能部門,審計科室要對內控建設實施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配合內控執行小組對本院內控建設工作進行評估。

  (五)各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

  為內控工作小組開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協助,組織安排本部門或單位涉及內控工作所需資源,協調本部門或單位內控工作開展的各項重要事宜。

  各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應由專人兼職負責本部門的內控管理工作,即內控管理員。內控管理員職責包括:

  1、聯系本單位內控建設執行辦公室相關人員,提供工作所需各項資料;

  2、協助組織描述本單位的主要業務流程、關鍵控制點及重要的控制措施,協助內控問題記錄,提出整改建議或方法等;

  3、 協助本單位內控缺陷的整改,及時反饋缺陷整改情況以及內部控制的主要情況等;

  4、 編制本部門內控評價報告。

  5、組織安排與內控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由于內控管理員是內控工作辦公室與各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對接溝通的紐帶,起到承上起下的作用,所以內控管理員的.工作需要各部門領導的大力支持,需要全體員工的積極參與與通力協作。

  四、內控體系建設工作步驟

  內控建設工作涉及醫院運營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各個層面、各類業務、各項制度流程,涉及面廣,內容龐雜,按照省衛計委通知要求,計劃于20xx年5月至20xx年底完成內部控制體系構建工作。

  實施步驟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監察廳、安徽省審計廳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實施意見》(財會〔20xx〕212號)要求,結合醫院的業務及管理情況實際,在原有內控制度的基礎上進行改進,內控體系建設工作計劃20xx年5月初啟動,具體按以下步驟實施:

  項目時間工作內容階段成果120xx。5—20xx。6啟動部署階段成立醫院內控建設領導小組及執行辦公室,召開啟動會議,做好動員工作220xx。7—8現狀分析階段內控測評報告320xx。9—10制定內控實施方案階段內部控制實施方案420xx。11—20xx。10內控方案實施階段內控測評報告52017。11—20xx。12內控缺陷整改與優化階段形成年度內控評價報告 (1)前期準備(20xx。5—6月)

  成立醫院內控項目工作小組,召開啟動會議,做好動員工作

  (2)現狀分析階段(20xx。7—8月)

  通過訪談、會議研討和審閱主要內控文檔等方式,針對現有內部控制規范手冊(試行)中關鍵內控點與實際工作情況經行分析,了解內控要素現狀, 編制內控測評報告。

  (3)制定內控實施方案階段(20xx。9—10月)

  在對內控現狀評價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并交領導小組審閱。

  (4)內控實施階段(20xx。11—20xx。10月)

  各部門根據內控實施方案開展本部門的內控工作,并對實施階段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重點圍繞健全內控體系建設、管理提升、風險防控和經營管理成效等方面總結經驗做法,形成科室內部控制自查報告及醫院內控有效性評價報告。

  (5)內控缺陷整改與優化階段(20xx。11—12月)

  針對自查、檢查結果,整改完善內控體系建設。對重要業務流程和管理缺陷,隨著整改的不斷推進,學習先進單位經驗,提高管理標準,細化流程操作,完善制度規章,改進控制措施,實現風險與收益平衡、促進管理提升,形成年度內控評價報告。領導小組將結合年度內控評價報告,部署下一年度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任務。

內部工作計劃 篇2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總體思路:

  1、今后5年公司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轉變為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并重。

  2、20xx年審計工作重點是:以內控制度審計為基礎,以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加強審計意見的落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防范風險、完善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實施審計監督同時,提高審計服務職能。

  二、20xx年度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如下:

  1、完善審計內控制度,促進集團內控管理健全與完善

  ⑴ 首先完善集團公司內審制度,做到審計工作有據可依,根據審計業務類型,準備建立《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辦法》、《集團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辦法》、《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審計辦法》三項內審制度。

  ⑵ 內控制度是指公司為實現經營目標,保障資產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真實、促進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而制定的一種內部協調、組織、制約、檢查的控制系統,20xx年內審工作應該建立在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上,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價,主要是評價內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賴程度如何;評價在其內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賴的前提下,在運行中是否得到認真的貫徹和執行,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經營活動、促進公司的發展等,以便及時發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從而確定審計重點,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有針對性的提出審計意見,促進下屬企業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保證其經營活動正常運行。

  ⑶ 通過預算審計促進預算管理思想觀念轉變。目前公司費用開支的相關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單位即以預算作為費用開支的標準(而非以費用制度為預算標準),因此,費用開支喪失了計劃性,部分項目突破預算范圍。審計將配合財務等相關部門,建立與健全各項費用管理辦法,制定相關費用開支標準,同時使之成為預算編制指引、規范性文件。

  2、以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結合經濟責任審計。

  內部審計必須以公司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主要是對下屬企業的每半年度經營業績(預算執行)審計,通過經營業績審計不僅要查錯防弊,及時發現問題并予以糾正,逐步實現由發現型向預防型的轉變,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響業績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關鍵,提出建議和意見,進而促進下屬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在開展經營業績審計時,內部審計應注意的問題是:經營業績審計一定要與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專項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也就是對下屬企業經營者年度或任期內的經營目標、經營任務完成情況以及真實性進行審計。集團公司不僅要加強離任審計,還應搞好任中審計,注重對下屬企業領導干部任中經營績效的評價。

  ⑴ 對下屬企業經營業績審計(年度審計、半年度審計):

  通過對下屬企業20xx年度經營業績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提交集團公司考核小組,作為對各下屬企業考核的依據。

  通過對20xx年的半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發現預算執行過程與內控管理中存在問題,敦促其糾正問題、執行集團經營政策、落實經營管理措施,圍繞集團年度經營目標提高經營效益。

  ⑵ 結合經營開展經營專項審計,促進內控制度貫徹與執行

  ①收入合同審計

  集團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各企業的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并入賬核算,禁設小金庫,因此,對下屬企業的各項收入項目是否納入預算管理,收入金額全部入賬,以及收入內控是否健全、有效進行審計。

  ②在各項成本費用支出進行跟蹤審計

  集團公司與下屬企業簽訂經營責任書,但主營業務成本并不納入業績考核,并在ERP中實行預算控制,因此,對下屬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的開支范圍、標準、原始票據合法性進行審計,以確定下屬企業各項成本費用支出的真實、合法性。

  ③工程項目的竣工結算審計

  近年來集團公司不斷有一些修繕工程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均聘請具有資級的工程造價資質的咨詢公司審計,因此,主要是對工程招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付款進行審計。

  三、依照“審后要追究、審后要整改、審后要運用”的原則,建立審計結果落實反饋制度,加強對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并定期組織開展審計成果運用執行情況的檢查

  1、對下發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的下屬企業,要及時進行回訪,監督審計意見的落實,使企業存在的問題逐漸減少,同樣的問題不重復出現,從而達到查違糾偏、防范未然、強化管理、規避風險的目的。

  2、與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尤其是財務部要進一步加強合作與工作溝通,將審計部掌握的相關信息及時通報,避免管理、監督、考核脫節。

  四、加大宣傳力度,改善內審環境,加強審計人員培訓,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1、20xx年審計隊伍人員出現流動,審計崗位配備不足,導致年年度工作目標未能全部落實,20xx年,需要領導支持與相關部門配合,按崗位設置配備審計人員,充實審計隊伍力量。

  2、協助與配合相關部門健全與完善內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審計有依據,處罰有規定,進一步發揮審計事前、事中、事后參與經營管理作用。

  3、利用公司刊宣傳內審,報道一些通過內審使被審計單位增加效益的事例,或定期與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企業老總、相關部門進行座談,讓所有員工了解內審在企業中的作用,特別是讓下屬企業領導從了解、重視到全力支持內審工作,為內審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打下更好的基礎。

  4、通過審計回訪,落實審計問題整改,同時也使審計部門了解下屬企業訴求、解決問題存在困難,深層次了解企業經營情況,更好服務企業。

  5、要對現有的內審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組織參加國際內審師資格考試等,不斷豐富業務知識,提高審計人員自身素質,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內部工作計劃 篇3

  20xx 年是公司實施“10年”發展戰略的第二年,也是公司改革創新和加快發展的重要時期。內部審計工作將以公司戰略目標為指引,以適應“償二代”監管體系要求為導向,按照既定的思路、目標、主線、主題開展工作,加大常規審計和專項審計力度,有效促進公司依法合規經營和持續健康發展。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內部審計工作將按照“一·二·三·四·五”即“圍繞一個目標,強化兩種職能,抓好三大工程、突出四項重點、落實五點舉措”的總體思路組織開展。

  一個目標——降低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防范系統性經營風險,促進公司增收節支和提質增效。

  兩種職能——監督職能和服務職能。

  三大工程——人才工程、系統工程、質量工程。

  四項重點——整改落實、專項審計、成果運用、風險防范。

  五點舉措——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培訓教育、有效整合資源、

  強化責任追究、積極探索創新。

  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第三道防線”作用,強化監督和服務功能,有力降低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防范系統性經營風險,促進公司增收節支和提質增效,為實現將公司打造成為國內領先的、專業化的綜合保險金融集團的發展目標而保駕護航。

  三、工作主線

  進一步清晰年度計劃制定、具體項目實施、發現問題梳理、審計建議提煉、審計成果運用等基本工作脈絡。有效發揮內部審計職能和作用,提升公司風險控制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

  四、工作主題

  圍繞上述工作思路、目標和主線,確立以下工作主題:

  (一)抓好三大工程

  20xx 年乃至今后一段時期,將著力和加大“人才、系統、質量”三大工程建設力度,努力提升審計專業能力和整體工作水平。

  1.推進人才工程建設

  人才是生產力中最有力的要素。當前,人才問題仍是制約審計工作提升的主要因素。針對目前的現狀,為適應內審工作的有力開展和公司發展的需要,從20xx 年起實施“百人計劃”和“721人才梯次”建設工程。

  一是實施“百人計劃”,不斷充實人才隊伍。隨著公司集團化發展步伐的加快推進,審計范圍將不斷擴大,審計任務將更加繁重,有必要逐步充實審計人才隊伍。擬通過內部選調、社會公開招聘和高校招收等途徑,力爭經過2-3 年的努力,使公司專職審計人員數量達到100 人左右,并逐步縮小與監管要求的差距。

  20xx 年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整體規劃,擬新增審計人員12 人,其中審計中心新增10 人,配齊15 人的計劃編制;監察審計部增配投資專業和壽險專業各1 人。

  二是實施“721 人才梯次”建設,不斷優化人才結構。充分利用系統內外的培訓資源,多渠道、多角度、分層次加強對系統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同時,鼓勵審計人員參加各類專業資格及職稱考試,通過以考促學方式,不斷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力爭通過2-3 年的努力,實現操作型、綜合型和專家型人才占比為7:2:1 的人才結構。

  2.加快系統工程建設

  隨著公司的發展和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對審計環境、審計對象、審計程序將產生重大影響,迫切需要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20xx 年將加快推進以“AIM”為核心的審計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步伐。

  一是完善非現場審計系統。20xx 年2 季度末,完成非現場審計系統開發、測試工作,并正式上線運行。通過建立審計模型、設定風險閥值、健全監測機制,實現審計系統與公司其他系統的對接,實現提前介入,為數據分析、實時預警、非現場審計、提高運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開發現場審計系統。20xx 年2 季度啟動系統招投標工作,10 月底前完成系統開發、測試工作,并上線運行。通過現場審計信息系統的開發與應用,實現審計過程信息化。

  三是建立審計管理系統。20xx 年4 季度啟動審計管理系統建設工作,力爭20xx 年底前完成,實現審計管理信息化,提升審計管理水平。

  3.加強質量工程建設

  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是促進審計成果運用的關鍵。20xx年將進一步健全以“三維一體四級把關”為主架構的質量控制體系,繼續推進精品項目建設。

  一是健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在現有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三維一體四級把關”即“方案審核——過程管控——質量評估的三維一體”;“主審復核——組長復核——主任復核——監審部復核的四級把關”的質量控制體系,實施對審計項目全方位、多角度控制。

  二是完善審計復核審理制度。適時推行審計“職能分離”模式,支持復核和審理人員嚴格把好復核審理關。

  三是開展審計項目考核評估。對已經完成的審計項目,實施后評估機制。進一步加強審計業務質量考核,確保和提升審計效果。

  四是引入外部監督評價機制。適時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對公司內部審計體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進行監督與評價。

  (二)突出四個重點

  20xx 年內部審計工作,將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全局、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原則,著力以下四個重點:

  1.督促整改落實

  將20xx 年定為“審計整改落實年”,落實“回頭看”制度。尤其是對近兩年審計發現的問題及風險隱患進行梳理與分類,形成《審計整改意見書》,進一步強化整改落實力度。

  一是完善后續跟蹤。通過建立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臺賬,重點關注是否存在未整改到位的情況;同時,針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且對整改不力的機構開展后續審計,監督、促進被審計單位將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歸因分析。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從體制機制、制度流程上分析研究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解決和預防的建議,并及時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交流反饋,推動審計整改取得成效。

  三是推行結果披露。適時對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進行通報,通過在季度內部審計工作簡等途徑,適時披露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形成輿論監督壓力,督促被審計單位主動整改。

  2.加強專項審計

  一是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工作。根據中國保監會統一部署安排,組織開展全系統“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專項檢查工作。對各級機構自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通過自查自糾,全面梳理公司內控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在深入分析問題成因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內控體系建設,切實提升公司內控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20xx 年,將繼續堅持“有離必審”的原則,對財險公司所屬省級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20xx 年離任的負責人,開展離任審計,審計覆蓋率100%。同時,重點選擇審計時間超過2 年,且業務發展不力、經營指標波動異常、管理薄弱、監管評價較低、易出現重大風險機構的部分分支機構,對負責人開展任中審計。

  三是加大專項審計力度。在確保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和常規審計任務的基礎上,將緊密結合經營管理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著重選擇影響效益與發展的突出問題、管理薄弱環節以及監管重點,確立十大專項審計。

  (1)內部控制評估審計

  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保監會《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有關規定,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和評估。編制和提交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督促內控缺陷整改,確保評價結果客觀準確、全面連續。

  (2)農業保險審計

  根據保監會《關于做好20xx 年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和公司《農業保險專項審計管理辦法(試行)》,在總結以前年度農險業務專項審計的基礎上,對財險公司八家省級分公司農險業務進行專項審計。 中心支公司審計覆蓋面不低于20%。重點對農險業務主要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及真實性、完整性實施審計和評價。檢查是否存在違規執行條款、套取國家資金、侵害農民利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存在“五個嚴禁”行為。對業務管理、財務管理及綜合管理相關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恰當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和評價。

  (3)關聯交易審計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控股公司和財險公司開展關聯交易審計。檢查控股公司和財險公司20xx年度關聯交易是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進行披露;是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審查;是否按規定向保監會備案或報告等。

  (4)資金運用審計

  根據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及公司相關制度,對控股公司及財險公司資金運用業務進行審計。對控股公司和財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相關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實際運作的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效率效果等方面進行審計和評價。

  (5)再保險審計

  根據保監會《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管理規范》規定,對財險公司再保業務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整體掌握財險公司再保險業務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促進公司加強經營管理,實現預期經營目標。

  (6)大病保險審計

  根據保監會《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xx〕19 號)和公司《大病保險業務審計制度》的要求,組織對財險公司經營大病保險的廣東、湖北、湖南、江蘇、遼寧、內蒙古、四川、浙江等8 家分公司進行審計。

  (7)印章和有價單證審計

  對印章和有價單證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印章管理方面重點關注:是否存在私刻公章(含財務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等)、公章脫離印章保管人員管理、公章使用審批流程是否規范、個人借出公章、是否留存加蓋公司各類印章的空白或信簽紙等。有價單證管理方面重點關注:有價單證征訂、印制是否規范,是否存在私印有價單證的現象;單證出入庫管理是否規范,交接手續是否完善;單證使用是否規范,是否違規手工出單,是否使用已停用單證出單,是否存在系統外出單;作廢單證管理是否規范等。

  (8)經營績效審計

  根據財險公司20xx 年工作重點,對2-3 家分公司進行經營績效專項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的效率和效果進行獨立檢查和評價。通過解剖分析,查找經營管理活動實際效果與預期目標的差距,揭示影響效益的關鍵因素和業務環節,從體制機制上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9)電網銷業務審計

  對財險公司電網銷業務進行專項審計,重點關注歷年業務質量、經營效益情況,操作流程是否合規,業務渠道及客戶信息是否真實等。

  (10)固定資產購建審計

  對財險公司下屬分公司新購置的辦公職場進行專項審計。重點關注固定資產購置的程序及運作是否合規,財險總公司批復固定資產計劃執行情況,是否建立了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賬務處理是否及時、規范等。

  (11)其他專項審計根據監管及公司要求,適時安排和開展其他專項審計工作。

  3.強化成果運用

  審計成果是審計工作的核心,是提升內部審計地位的重要載體,是審計項目從立項到調查乃至審計實施過程的最終結果的體現。根據公司當前現狀,必須進一步強化審計成果運用。

  一是完善成果運用制度。從運用原則、程序及內容上明確相關部門的權限與職責,對審計成果運用的方式、要求、反饋、責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確統一的規定,使審計成果運用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二是建立信息傳導機制。建立健全“向上報送、橫向交流、向下反饋”審計信息傳導機制,明確各級管理層和主管部門管理責任。適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日常審計咨詢時積累的疑點進行風險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層揭示風險;對重復發現的審計問題進行綜合數據分析,從制度設計上、制度執行上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形成專題報告和管理建議書,使審計成果得到有效轉化。

  三是強化考核掛鉤力度。把審計結果納入到分支機構經營績效考核指標中以及領導干部業績檔案和廉政檔案,提升審計剛性約束力。協調及建議人事部門將審計結果作為干部教育培訓、日常監管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據,將審計發現問題作為與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談話的重要內容,審計結果報告歸入干部人事和廉政檔案,根據審計結果劃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等次,做到紀檢監督、組織監督與審計監督的有機結合。

  4.抓好風險防范

  通過履行日常監督和專項審計職能,發揮內部審計在完善內部控制環境、提高操作風險及案件風險評估能力、改善操作風險及案件風險控制措施和手段的作用,增強公司風險防控能力。

  一是加大內部控制健全性、合規性和有效性的力度。切實發揮內審在監督及規范業務操作和業務管理、防范案件風險、加強內部管控、提升案件防控內生動力建設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強“高風險”人員排查監督。密切關注存在不正常行為或不正常經濟活動工作人員,尤其是重要崗位工作人員,應及時排查與摸清隱患,防范風險的轉移與擴散。

  三是加強風險點和案件檢查評估。定期檢查評估被審計單位操作風險及案件風險管理體系的運作情況,監督管理政策、監管要求的落實情況,重點對高風險機構、高風險業務、高風險環節、高風險崗位的操作規范和業務程序進行評估與監測。

  五、工作舉措

  為有力推進整體和階段工作,確保全面實現年度工作目標,

  全年將采取以下主要工作舉措:

  (一)增強服務意識

  內部審計的監督和服務職能是辯證統一的,要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監督寓于服務之中。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增強審計條線上下主動服務和自覺服務意識。

  一是為領導決策服務。通過綜合歸納出具有全局性、有建設性的防止問題重復發生的措施,為領導提供完善體制、改進機制方面的建議;同時,對領導決策的實施分層次、全過程地跟蹤,對決策的水平和效果進行評價,并將審計信息反饋給領導,為完善和優化決策服務。各審計中心應結合審計發現的問題,起草不少于2份的審計分析報告上報監察審計部。

  二是為被審單位服務。各審計組在每個大型審計項目結束后,針對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題培訓,讓被審計單位明確如何整改、如何操作才能有效規避風險,避免問題屢查屢犯,切實防范風險,提升經營經營管理水平。

  三是為職能部門服務。充分發揮審計資源優勢和作為獨立第三方的有利條件,為解決問題搭建平臺。20xx 年,將繼續結合公司業務流程以及監管部門最新出臺的政策制度要求,制作相應培訓課件,積極傳播審計正能量,擴大審計影響力。

  四是建立聯系人制度。審計中心根據管理原則,指定專門骨干人員,定點聯系所轄分公司。重點關注跟蹤外部監管檢查動態,主動協助基層機構有效配合應對檢查;并及時向監察審計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培訓教育

  為確保“721 人才梯次”工程順利推進,20xx 年將進一步落實“學習型組織”的建設規劃。

  一是健全內部培訓體系。以“理論知識和技能素質”為核心,根據領導干部、業務骨干、普通審計人員等不同的培訓對象,制定目標明確的總體培訓規劃,以保證不同群體都能夠適時接受培訓。重點開展“財務管理、風險管理理論、內部審計發展趨勢、風險導向的審計方法與審計管理、內部控制理論、資金運用理論、再保險理論”等理論知識培訓,以及“財務系統、業務系統、審計系統”等實務操作培訓。組織舉辦一期全體審計人員系統性的綜合培訓。

  二是建立學習交流平臺。在監審條線建立“內審學堂”,以監察審計部和區域審計中心為單位,選取熱點、難點、審計工作經驗心得和條線上下關心的問題定期進行研討與交流。

  三是逐步培育講師團隊。開展內部培訓講師隊伍選拔工作,選拔業務能力強、語言表達能力強的骨干人員組成15 人左右的內部培訓講師團隊,(每個區域審計中心3 人、監察審計部3 人),并通過問卷調查確定具體培訓宣導的需求和主題。

  (三)有效整合資源

  整合和優化內外部資源,是降低審計成本和擴大審計成果的有效途徑。

  一是加大整合內審資源。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審計中心考核機制,加大對派人參與監察審計部組織審計項目的考核權重,增強大局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合理配置和調劑人力資源,積極推進“傳幫帶”機制。繼續實施審計人員跨區域和跨線條作業,落實橫縱向交流,發揮復合功能。

  二是橫向協同優化資源。建立職能部門兼職審計聯系人制度,主動加強和職能部門聯系溝通,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三是積極開展對外交流。積極利用外部會計師事務專業性強的特點,聘請其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計劃組織1-2 次的專題培訓或講座。適時申請加入內審協會組織。主動向同業先進公司學習借鑒,不斷拓寬工作視野。

  (四)強化責任追究

  有效的責任追究是確保審計發現問題得到整改的關鍵,20xx年將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力度。

  一是實施集中問責機制。對內部審計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公司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和案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責任追究,利用紀律行政經濟手段強化問責到位,形成震懾作用。真正達到“審計一點、規范一片,重罰少數、教育全部”的目的。

  二是落實責任掛鉤制度。“正人先正己”,制定下發《內部審計人員行為準則》,明確和規范審計人員行為,對違反行為準則的,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積極探索創新

  創新是審計工作發展的不竭動力,只有不斷創新,才能適應形勢的變化和公司發展的需要。

  一是豐富內審理念內涵。要進一步轉變觀念,不斷拓寬工作思維。內部審計通過確認活動,幫助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創造直接價值;通過審計關口前移,提供咨詢服務,實現事前、事中控制,為管理層及分支機構提供建議及風險預警等,間接為公司創造價值。

  二是創新審計管理機制。積極探索不同種類審計項目之間的有機結合,推行“1+N”的作業模式,避免多次進點、重復審計,努力做到一審多果,一果多用。對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利用審計管理系統,建立完善“審計對象檔案庫”、“審計項目數據庫”、“審計評價標準庫”等。

  三是健全內部激勵機制。通過制定《審計項目主審津貼》、《優秀項目項目評選辦法》等制度,開展“三個一”評優活動,即評選一個優秀審計項目、一篇優秀審計論文、一名優秀審計主審,進一步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四是深化審計文化建設。大力弘揚保險業“誠信、責任、價值、創新”的企業精神,進一步推進“公正、奉獻、服務、專業、價值”為核心內容的審計文化建設,并通過開展論文征集活動、舉辦演講比賽等方式,不斷激發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對中華保險事業孜孜追求。

內部工作計劃 篇4

  第一條 為加強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各單位內部審計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規范收支管理,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衛生系統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第二條 衛生系統內部審計是指衛生系統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對本單位及所屬機構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性進行獨立監督審核的行為。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類國有衛生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衛生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各單位)。

  第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及內部審計人員在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開展審計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匯報,研究部署工作,及時批復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審計意見,保證內部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第五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年收入3000萬元以上或擁有300張病床以上的醫療機構、年收入20xx萬元以上或所屬單位多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其他衛生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也可以授權本單位其他機構履行審計職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審計人員。

  第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有審計、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內部審計人員實行崗位資格準入和后續教育制度,各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5年以上的審計、會計工作經歷。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任免應征求上級主管內部審計機構的意見,并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免。

  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內部審計工作。

  第九條 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內部審計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護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內部審計開展工作和培訓所必需的經費。

  第十條 衛生部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并對部屬(管)單位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本地區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并對所屬(管)單位實施內部審計。各類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并對所屬機構進行審計和業務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衛生行政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對本系統內部審計業務指導和監督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制定內部審計制度規定及工作規范;

  (二)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內部審計人員,按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三)制定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組織行業內部審計及審計調查活動;

  (四)組織審計業務培訓,開展審計工作研究,交流審計工作經驗,表彰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個人,工作計劃《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定內部審計規章 制度;

  (二)審計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三)審計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四)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審計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工程項目;

  (六)審計衛生、科研、教育和各類援助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七)開展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對外投資、工資分配等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八)審計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九)審計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落實;

  (十)其他審計事項。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機構每年應當向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提交工作報告。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報告。

  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審計業務的需要,報經所在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檢查監督審計業務質量。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應加強與外部審計的溝通與合作。

  第十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審計職責時,具有下列權限:

  (一)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報送財務預算、財務決算、會計報表及有關文件、資料;

  (二)參加本單位基建、設備購置、財務、對外投資等相關會議,主持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三)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規章 制度;

  (四)審核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現場勘察實物;

  (五)檢查計算機系統有關電子數據和資料;

  (六)對與審計有關的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七)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做出臨時制止決定;

  (八)經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予以暫時封存;

  (九)根據審計結果,提出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十)對模范遵守財經法規的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提出表彰建議;對違法違規和造成損失浪費的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提出通報批評或者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十八條 本部門、本單位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

  第十九條 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擬定審計項目計劃,報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二)內部審計機構實施審計前,應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組成審計組,并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配合審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 件;

  (三)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應取得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由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四)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編制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對象在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反饋意見,送交審計組;

  (五)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進行審核后,報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下達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

  (六)內部審計機構應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落實審計意見,并書面報告執行結果;

  (七)內部審計機構應對必要的項目實施后續審計。

  第二十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當建立完整的審計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保存。

  第二十一條 對審計工作成效顯著的內部審計機構和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突出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應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獎勵;對不履行審計職責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批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露秘密的內部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拒絕或者不配合內部審計工作、拒絕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意見以及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的單位和人員,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做出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或實施辦法,并報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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