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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實習報告

時間:2023-02-22 14:14:10 實習報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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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實習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學實習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學實習報告

法學實習報告1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xx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月10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知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大量的民事案件,通過參加這些案件的庭審,使我對原本掌握不扎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通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準確的掌握法律的內涵。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老師,他們對于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們的法律意識。

  不強,不知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在“依法治國”方針的指引下,我國的法制建設一定會更加完備與合理,會給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在此,再次感謝學校給我們安排的這次實習機會,感謝xx老師給我的指導和幫助,感謝xx市人民法院給我提供的實習場所和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幫助,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法學實習報告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原創: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XX

  委托代理人:XX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軸約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萬元,后又于XXXX年XX月XX日、月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年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XXXX年XX月XX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年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XXXX年XX月XX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萬元,并給予房款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年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X年XX月XX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年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年月,均在經貿公司××年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年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號: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年月開工。

  XXXX年XX月XX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原創: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軸,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交付房款萬元,同XXXX年XX月XX日、月日又交增面積款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XX年XX月XX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軸建筑面積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XXXX年XX月XX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XX年XX月XX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XX年XX月XX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XX年XX月XX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⒈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⒉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⒊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⒋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⒌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⒍經貿公司確認書。

  ⒎國有土地使用證。

  ⒏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⒐施巍證言材料。

  ⒑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⒈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⒈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⒉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年第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原創: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法學實習報告3

  一、實習目的及意義

  1、實習目的: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習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和學以致用;在實習中,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并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養,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思維;通過在派出所參與到具體的辦案的過程中,熟悉公安機關的各項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其辦案的法定程序和一般步驟,不斷充實自身的專業知識。

  2、實習意義:這是我們即將走出校門,踏上社會的最后一次實習。作為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聯系的橋梁,實習生活帶給了我們很多有益經驗和書本上沒有的知識。法學本生就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學習法律知識不僅僅在于我們能將那些書本上的知識在多大程度和深度上有一個全面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夠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這才是學習法律的我們所承載的使命。作為一名法律人,我珍惜每一次實習機會,把它們當作檢驗自身理論知識是否扎實的試金石;我在實習中也很注意個人法律素養的提高,學習如何為人處事,怎樣提高個人的能力。

  二、實習內容

  我實習的單位是我們鎮上的派出所,來的第二天早上所長召集我們開了一個會議,主要是重新分派一下各自的任務。我們實習生由于剛來很多東西都不清楚,所長讓我們在第一星期主要是觀摩和學習所里的辦事規程和熟悉所里的管理規定,并適應這里的生活和工作。

  在這第一個星期里,我跟著已經來所里很久的實習生陳輝學會了如何給前來辦理身份證的群眾照相,辦身份證算是所里的一項主要工作了,相片的質量會決定群眾們是否會拿到證件,我必須做好這項工作讓他們滿意。身份證圖像的.采集用的是公安系統的專用軟件,照完相片之后要經過它的一系列處理,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傳到戶籍室辦理身份證。新手要掌握它的功能得花一些時間來練習,幾經摸索我總算是熟悉了。終于我可以給前來的群眾照相了,照出來的相片在經過處理后,傳到戶籍室那邊,大部分都是很不錯的,但也有少部分還存在小問題。經過多次調整后,我對該軟件的使用已基本掌握,能過勝任照相一職。這是我來所里最先學會的一項工作,但它和我所學的專業知識聯系不太緊密。

  接下來,我實習的任務就是如何詢問當事人、證人以及如何制作詢問筆錄。所里最那讓人激動的時刻就是出警了,太具挑戰新了,無論刮風下雨還是半夜三更只要接到群眾報警,劉警官都會帶著我一起去處理。對于當事人有的需要帶回來做筆錄,不管多么晚都要做個筆錄。每一次陳警官在做筆錄的時候,我都在旁邊學習,聽他們如何提問,都問些什么問題,對不同的案件又該如何設計詢問的問題,被詢問者回答的紀錄過程,以及該如何組織語言進行紀錄,如何把握詢問的重點和非重點,碰到一些棘手的問題該如何解決等等。這些都是對初生牛犢的考驗,我相信通過認真學習和實踐,我定能掌握這其中的學問。經過聆聽多次詢問,我已能夠對不同的案件的提問方式了然于心,熟悉詢問的程序,對于重點問題的把握以及如何按捺手印。如對一般案件的詢問,首先要向當事人宣讀或出示“行政權力義務告知書”,然后才開始,在詢問過程中要問清其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等必要事項。如對打架斗毆性質的要重點問其誰先動手,用什么打對方,打到了哪個部位,都有誰受傷;而對的證人的詢問都要問清其與當事人的關系,在作證過程中告知其不要使用好像、推測、猜測等詞。在核對完筆錄后,打出紙質文檔給當事人查閱,在與當事人口述不一至的地方應立即修改,并在核對無誤后在規定的地方按捺上手印。在有經驗的干警的指導下,我也對當事人作過幾次詢問筆錄,他給我的評價是總體上符合規范要求,但有的用語有些不妥。我在隨后的詢問過程中,不斷地在改進。

  三、實習總結

  短短的一個多月的實習時間,一眨眼就過去了。這一段實習時光,對我來說既充實又充滿新鮮感和挑戰性。在這段時間里,我學會了給辦身份證的群眾照證件相,幫所里完成上邊分派的采集DNA樣本和指紋的任務,接警和出警,詢問當事人,制作各種案件的詢問比筆錄。在和有經驗的老警員一塊處理警情時,我學到了很多知識。對于哪些問題應該由派出所處理,處理這些問題的程序,以及派出所做出處罰決定的法律依據有哪些,對于哪些不在派出所管轄范圍的事項,如果群眾向其派出所報案該怎么辦等。我不僅僅知道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同時也對對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同時,經過這次實習,我學會了一些辦公自動化的基本技能操作,對電腦辦辦公軟件的應用有了很好的掌握,更是明白了“電腦是三大生存技能之一”這句話所蘊含的深刻道理。

  四、實習體會

  通過這次實習,讓我進一步認識了公安,認識了社會,也認識到公安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對實習中自己表現的反思,我發現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之處,并深刻認識到:

  1、理論是基礎,實習經驗是關鍵。在一個多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我發現自己很多不足。我有時發現知識倒是掌握了,但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素手無策,這就是實習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

  2、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警察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他擔負著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和維持社會秩序穩定的重任。作為有志于從事人民警察職業的人,培養良好的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這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

  3、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第一,對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適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主要哪些觀點,實習之中又傾向于哪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使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地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我們今后的學習和工作會很有幫助的。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讓我明白作為一個法律人的不易和艱辛。也明確了自身努力的方向,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的法律職業者之良好的基礎。

法學實習報告4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維護社會穩定、做好社會保障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手段成人化、年輕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為危害社會保障的迫切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意見,為全面準確掌握城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結合正在進行的和諧安全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調查了該地區青少年的犯罪情況,現形成了以下調查報告。

  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盡可能詳細的調查,實行問答方法,問題是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職業、住所、婚姻狀況、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犯罪、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后果理解、悔改、犯罪動機、心理)、犯罪調查(城市農村青年、父母、互聯網、煙酒愛好、犯罪史、處罰、學生是否犯罪,輟學和輟學的原因等。為了更真實地掌握犯罪的原因,便于分析,我們最終從犯罪研究結果中學習,問題內容分別征求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和一些青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咨詢了一些相關信息,從各方面反映,一般認為調查是可行的。我于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我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與多名法院工作人員的溝通,我了解了許多關于青少年犯罪的信息。通過整理、統計和分析,我得到了以下內容:

  一、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1)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規定

  《意見》的精神是全面準確地把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的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指導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此外,有些人把青少年比作祖國的花,有些人把青少年比作早上八、九點的太陽。在十幾歲或二十多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時代,它應該是努力學習、努力工作、展示自己的才能和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由于種種原因,一些青少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他們的簡歷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在監獄里,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雖然人們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但他們不禁感嘆花過早凋零。

  (二)調查方法

  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盡可能詳細的調查,實行問答方法,問題是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職業、住所、婚姻狀況、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犯罪、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后果理解、悔改、犯罪動機、心理)、犯罪調查(城市農村青年、父母、互聯網、煙酒愛好、犯罪史、處罰、學生是否犯罪,輟學和輟學的原因等。為了更真實地掌握犯罪的原因,便于分析,我們最終從犯罪研究結果中學習,問題內容分別征求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和一些青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咨詢了一些相關信息,從各方面反映,一般認為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征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犯罪非常單一。根據目前的統計,只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調查前,筆者主觀認為應有的高智商犯罪無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女青少年無一例外都涉嫌盜竊;

  2、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的青少年的目標是手機、信用卡、隨身聽等個人物品。,而且涉案金額比較小,大部分在1000元左右,只有一個涉案金額是7000元(審查結果不起訴);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為輕傷重,大部分為輕傷;

  3、侵權對象:青少年犯罪對象多為學生,熟悉的人越熟悉,越容易成為侵權對象。只有兩個不知名的人被侵犯了他們的權益(一個故意傷害,一個盜竊);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被保險人一般可以遵守法律只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簡易程序一般適用于審判程序。

  6、犯罪的主觀意圖:這些青少年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沒有抗拒情緒,都可以如實承認自己的犯罪,供詞非常穩定,從調查階段到審判階段,沒有供詞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而言,重點仍是學歷教育,而不是素質教育。雖然多次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局面有所改變,但還遠未達到理想狀態。中小學教材中沒有普法教育的內容,即使在大學里,也只是在大學一年級開設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體系下,學生和家長只關注分數,而忽視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非常冷漠。

  其次,雖然青少年對社會環境和學校環境的影響已經屬于法律意義。

  但由于絕大多數成年人從小上學,很少接觸社會,他們的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環境對他們的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環境來看,學生從小接觸最多的是電視、書報雜志。港臺一些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影響著學生的'人生觀和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青少年的言行。一些長期沉浸在其中的學生,在離開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更自由的社會后,可能會誤入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在犯罪后都后悔了,但沒有用。

  (三)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幸心理,沖動心理。在青少年犯罪中,幾乎沒有計劃犯罪,

  大多數是沖動犯罪,即臨時起點。大多數犯有盜竊罪的青少年都貪圖虛榮和享樂。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地牽羊別人的物品。只有一個案例是出于好奇和刺激而偷東西;犯有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大多頭腦發熱、沖動,傷害他人后后悔。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和失落感的影響,在作者收集的案件中,犯罪多為青少年,。心理正處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過渡的轉型期;此外,他們缺錢,心理容易產生不平衡或猶豫,孤獨感自發產生。自控能力差或思想懶惰的學生很容易誤入歧途。

  (四)分析誘導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

  誘導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即誘導犯罪的導火索是受害者自己的預防

  意識不強,給思想不好的青少年一個機會。在盜竊案件中,大多數被盜物品被受害者暴露在公眾視線中,導致思想不良的青少年;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受害者對暴力(或醉酒)青少年缺乏預防意識,不知道如何及時避免,撤退,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與21世紀中國的命運和社會有關

  會主義現代化的成敗關系到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踐部門的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與一般成人犯罪相比,兩者之間沒有質的區別,但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過程和形式是不同的。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不能從靜態和僵化的角度來調查和分析,因為化的角度進行調查和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以犯罪的整體形式進行分析和論證,把握不同層次的關系。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決定了其可塑性和可塑性。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責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本身。打擊只是低水平的預防,預防是最有效的手段,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涉及社會各方面的綜合性社會工程。只有協調、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才能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

  三、對青少年犯罪采取措施

  (1)在家庭方面,父母必須真正承擔孩子的法律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有節,善于誘導,讓孩子了解世界,禮貌,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理性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系。同時,父母應特別注意孩子的不良傾向,及時誘導和解決疑慮,了解發展的后果,教孩子正確思考和面對生活。

  (二)社會

  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對當前文化市場的黃、賭、毒泛濫,要不懈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罪犯,要加大打擊力度,不斷凈化社會環境。此外,各社會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制度。一個部門的努力很難控制和預防青少年犯罪。這一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共同管理,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不再過早枯萎。

  (三)教育機構

  學校應加強對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對青少年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控制教育,建立共產主義的崇高理想。始終把握他們的思想脈搏,定期進行法律教育,以提高他們區分是和非的能力。也要有意識地鍛煉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來豐富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

  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助和教育。青少年犯罪后,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被忽視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注重對他們的影響和救贖,讓他們早日回歸家庭,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實習報告5

  成功的花兒,人們只驚羨她剎那的明艷!然而當初她萌芽之時,浸透了奮斗的淚水,灑遍了犧牲的雨血。——題記

  一、實習目的任務

  古人云:“君子欲訥于言敏于行。”意為:“君子的修養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說話謹慎,做事行動要敏捷”。對于一個法學專業的大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要有相當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良好語言表達能力,更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煉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后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我的這次實習是從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進行的。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法官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并慢慢進入工作的狀態,對的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熟悉和體會。專業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本科學生掌握系統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序,理論聯系實踐的重要路徑。在過去的三年里,通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為全面的認識。而且通過兩次第三學期的模擬法庭實踐,對若干類訴訟案件的司法審判過程有了較為深入地體會。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學校是學校,社會是社會,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們最終是要走出校園,服務社會。此次第三學期學院安排我們20xx級法學本科生進行畢業實習,所以我選擇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學習生活。

  通過本次畢業實習,實現以下實習目標:

  ⑴將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后的學習;

  ⑵培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

  ⑷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

  ⑸學會的工作運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為畢業后工作打下基礎。

  在明確實習目標的前提下,我結合和個人實際情況的制定了如下實習任務:

  ⑴熟悉的各項管理制度;

  ⑵熟悉與法官和工作人員相關的執業制度;

  ⑶與法官和工作人員接觸和溝通,虛心求教;

  ⑷運用網絡處理案卷檔案,使其管理自動化;

  ⑸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做好秘書工作;

  ⑹協助工作人員做好開庭前后的準備工作,開庭時認真旁聽;

  ⑺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拓展視野。

  二、實習內容及其具體工作

  由于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辦公自動化軟件。

  隨著信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并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絡。辦案從頭到尾都網絡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絡化信息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絡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鑒于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于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大多數的書記員并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然后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后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于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可以采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并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于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為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系。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了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后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為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系,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實習期間,我們應注重主動獲取知識、分析歸納、創造性思維和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要達到這些要求,必須改進原有的學習方法,自決、主動地學習。

  (三)適應能力欠缺。

  學生從學校到,面對著比學校復雜得多的工作環境、人際關系、學習壓力和形形的當事人,需要具有較好的面對實際工作的適應能力。

  我決定在今后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系。

  四、實習收獲與體會

  通過實習,我在實踐和理論上都有很大收獲。活生生的資料遠比課本更能啟發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實也更讓我深思。

  第一,最明顯的收獲就是對訴訟程序的相關問題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的確是法學院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的的場所,尤其是在對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為在實踐我們可以很直觀地學習和體會訴訟程序完整而詳細的過程,我們所學的訴訟知識是零碎的、是不系統的,通過實踐,將我在學校學習的關于訴訟法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去進一步對應和細化。這更有利于我加深對訴訟程序方面問題的理解,這無論對于我以后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是理論研究工作來說都是一種寶貴的經歷和積累。同時在進行的各項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體現,分工負責,互相協調,互相配合,各項工作有條不紊。

  第二,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是學習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徑。法律所要解決的都是些紛繁復雜的問題。這對法官有著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顆清醒的頭腦,理清各種法律關系。《法律帝國》中說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確,作為會說話的法律的法官,他們以自己的專業知識、睿智、勤奮來詮釋著法律,維護著法律的威嚴、公平與正義。剛開始實踐時,我閱讀了幾份判決書,里面復雜的關系一會就把我弄暈了,而我們的法官卻能游刃有余,這種斷案的技巧是在不斷的實踐中日積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還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傾聽、去兼聽,這樣才能保證對案件做出最準確的認識。

  第三,我在人際溝通能力也增強了。以前主要是在學校里生活,接觸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對比較簡單。通過實踐生活,通過和不同的人的接觸和溝通,我明白了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與他人溝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強。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就是一門藝術。在社會中你會遇到形形的人,不要期望每個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試圖去改變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對。用微笑打開尷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緊張的局面,凡事能退則退,用寬容營造和諧的氛圍,才會更有利于自己的發展。

  第四,在實踐中我發現法律的宣傳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雖然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實清楚,一方應當履行某種義務卻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糾紛,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須負給付義務而不履行,這種行為的出現凸顯了一些人法制意識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計任何成本的訴訟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國 學者耶林在《為權利而斗爭》中寫到農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損時,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爭口氣”的感覺,然而,在現代社會,作為一個社會人,或者說更是一個經濟人,其每一個行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因而,不考慮任何后果、不計任何成本的行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隨物質匱乏的精神滿足又能持續多長時間呢。

  第五,通過實踐,我對法官這個職業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認識。法官是一個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但工作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因為法官一直以來都是以一個強勢的社會角色出現,成為民眾關注和評價的焦點,尤其是身處審判前沿的廣大基層法官,社會、民眾包括自身所處的團體都對他們有很高的要求與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審判作風問題,基層由于案件多,心理壓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難免簡單粗糙,引起當事人的不滿。職業給法官帶來了普通人體會不到的精神與心理壓力。有些法官認為,鑒于法官這一職業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應當享有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進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權力,否則,便可能使法官顧慮重重,影響裁判。我認為充分保障法官辦案固然重要,但是絕對的權力會導致絕對的,對和法官仍需要進行監督。但如何進行監督,如何建設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隊伍,則是司法改革所要解決的問題。

  五、實結

  美麗的內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這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

  在這次實習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沒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沒有系統的知識構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談。“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工作人員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總的來說,我在這一段時間里一直積極進取、努力鉆研、按時上下班,不斷地在各個方面調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養自己的興趣以及團隊合作和人際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熱情和時間都獻給了這次讓我執迷的法律職業。當然,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但我相信實習只要有收獲了,實習就是成功的。

  兩個月的實習期,一晃眼就過去了,最深刻的體會就是現實跟書本的巨大差異,一件簡單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來,需要的卻是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原來的我們,幾乎都視書本上的內容為真理,很多東西都未曾付諸實踐過,只有真正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才會親身體驗到實際的難度有多大,也才會從中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識的匱乏。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兩個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于我是非常重要的。這次實習告訴我,在社會這個大學堂里我還是一個小學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抱著謙虛謹慎的態度,無論大小認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通過這次實習,也使我從另一個視角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同時也在實踐中積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經驗,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會的自己,做好一個萬全的充足準備。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和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后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如果這是我的路,我將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法學實習報告6

  實習人:xxx 專業:法學 實習地點:岳麓區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XX年11月20日~XX年12月26日

  年級:XX級 班級: 3班 學號:8號

  關 鍵 詞

  行政訴訟 立案程序 訴訟請求 簡易程序 不作為

  審理時限 合議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當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當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當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g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g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g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g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g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g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g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法學實習報告7

  實習人:

  實習內容:

  案件訴訟業務

  實習地點:

  實習時間: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為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系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后請律師審查并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么簡單,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并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后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閑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后是怎么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致的'了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為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后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才是真正的收獲。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并切實采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扎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x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于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么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里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范,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里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最佳。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后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注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法學實習報告8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XX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法學實習報告9

  回顧這兩個月的實習工作,感觸很深,收獲頗豐。這兩個月,在領導和同事們的悉心關懷和指導下,通過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學到了人生難得的工作經驗和社會見識。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總結法學崗位工作實習這段時間自己體會和心得:

  一、努力學習,理論結合實踐,不斷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在法學崗位工作的實習過程中,我始終把學習作為獲得新知識、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決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和方法,切實做到用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思想上積極進取,積極的把自己現有的知識用于社會實踐中,在實踐中也才能檢驗知識的有用性。在這兩個月的實習工作中給我的感觸就是:我們在學校學到了很多的理論知識,但很少用于社會實踐中,這樣理論和實踐就大大的脫節了,以至于在以后的學習和生活中找不到方向,無法學以致用。同時,在工作中不斷的學習也是彌補自己的不足的有效方式。信息時代,瞬息萬變,社會在變化,人也在變化,所以你一天不學習,你就會落伍。通過這兩個月的實習,并結合法學崗位工作的實際情況,認真學習的法學崗位工作各項政策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條例,使工作中的困難有了最有力地解決武器。通過這些工作條例的學習使我進一步加深了對各項工作的理解,可以求真務實的開展各項工作。

  二、圍繞工作,突出重點,盡心盡力履行職責。

  在法學崗位工作中我都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對待每項工作。雖然開始由于經驗不足和認識不夠,覺得在法學崗位工作中找不到事情做,不能得到鍛煉的`目的,但我迅速從自身出發尋找原因,和同事交流,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以至于迅速的轉變自己的角色和工作定位。為使自己盡快熟悉工作,進入角色,我一方面抓緊時間查看相關資料,熟悉自己的工作職責,另一方面我虛心向領導、同事請教使自己對法學崗位工作的情況有了一個比較系統、全面的認知和了解。根據法學崗位工作的實際情況,結合自身的優勢,把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盡心盡力

  三、轉變角色,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

  從大學校門跨入到法學崗位工作崗位,一開始我難以適應角色的轉變,不能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認為沒有多少事情可以做,我就有一點失望,開始的熱情有點消退,完全找不到方向。但我還是盡量保持當初的那份熱情,想干有用的事的態度,不斷的做好一些雜事,同時也勇于協助同事做好各項工作,慢慢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角色,明白自己該干什么,這就是一個熱情的問題,只要我保持極大的熱情,相信自己一定會得到認可,沒有不會做,沒有做不好,只有你愿不愿意做。轉變自己的角色,從一位學生到一位工作人員的轉變,不僅僅是角色的變化,更是思想觀念的轉變。

  四、發揚團隊精神,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協同其他同事。

  在工作間能得到領導的充分信任,并在按時完成上級分配給我的各項工作的同時,還能積極主動地協助其他同事處理一些內務工作。個人的能力只有融入團隊,才能實現的價值。實習期的工作,讓我充分認識到團隊精神的重要性。

  團隊的精髓是共同進步。沒有共同進步,相互合作,團隊如同一盤散沙。相互合作,團隊就會齊心協力,成為一個強有力的集體。很多人經常把團隊和工作團體混為一談,其實兩者之間存在本質上的區別。優秀的工作團體與團隊一樣,具有能夠一起分享信息、觀點和創意,共同決策以幫助每個成員能夠更好地工作,同時強化個人工作標準的特點。但工作團體主要是把工作目標分解到個人,其本質上是注重個人目標和責任,工作團體目標只是個人目標的簡單總和,工作團體的成員不會為超出自己義務范圍的結果負責,也不會嘗試那種因為多名成員共同工作而帶來的增值效應。

  五、存在的問題。

  幾個月來,我雖然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距離領導的要求還有不小差距,如理論水平、工作能力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法學崗位工作崗位還不夠熟悉等等,這些問題,我決心實習報告在今后的工作和學習中努力加以改進和解決,使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

  針對實習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打算做好以下幾點

  1、做好實習期工作計劃,繼續加強對法學崗位工作崗位各種制度和業務的學習,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各種制度和業務。

  2、以實踐帶學習全方位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注重學習的同時狠抓實踐,在實踐中利用所學知識用知識指導實踐全方位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3、踏實做好本職工作。在以后的工作和學習中,我將以更加積極的工作態度更加熱情的工作作風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在工作中任勞任怨力爭“沒有只有更好”。

  4、繼續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為單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為單位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法學實習報告10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20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

  (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

  (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

  (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了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了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制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墻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么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么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了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三、法律咨詢

  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咨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系。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咨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愿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回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曾經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干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對法律知識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后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么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么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復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了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于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群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周的`實習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于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于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于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并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于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著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后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法學實習報告11

  實習報告法學類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XX

  委托代理人: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XX,

  委托代理人:XX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20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法學實習報告12

  本年暑期遵循校園教育方案,咱們被統一組織至xx市xx區公民法院實習。自己很僥幸地被分配到xx區公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一個月。

  xx區公民法院坐落于xxxx街地段,從外觀上看,大樓的建筑風格雄偉氣度、樸素嚴厲,登時令人敬畏。走進里間,作業設備現代化程度高,衛生清掃得很潔凈,給人一種安靜莊嚴的感覺。作業室里邊也安置得當,桌椅書櫥、書本材料擺放規整,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后才發現,整個法院其實是由兩部分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當事人通道,后邊則是審判庭和法官的作業室,而正是這么一個小小的當地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不計其數的案件。我不由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一起也為法官的作業功率之高而暗自敬服。

  帶著一種敬畏感,咱們進入了法院的大門,迎候咱們的是民二庭的庭長和她的書記員。咱們先被帶到一個會議室,開了一個簡略的會議,說了一些需求留意的事項,隨后咱們就被各自分配到帶咱們的法官那里了。就這樣我開端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影響的環境中的法令作業。盡管需求我做的作業不多并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仍然堅持著稠密的愛好處理每項作業。

  開端作業的頭兩天法官就貧窮我要仔細跟從書記員學習,遵守她的組織,由于大多數狀況下法官都處于繁忙狀況,底子無暇顧及咱們,只會再嘮嗑交流中不時教訓咱們幾句。

  實習中有許多作業給我留下了深入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歷常識。榜首件事便是裝訂卷宗,盡管聽起來很簡略,但其間卻包容了許多法令常識。

  記住榜首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給我敘述了里邊各種文件的擺放次序。由于選擇的案宗不行經典,她只能大致解說一下,并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現已收拾結束的卷宗。盡管每件案件詳細上截然不同但案件包括的底子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共同的。經過幾回練習之后我很快便能熟練地獨立完結一件卷宗的收拾裝訂。

  第二件事便是在一些法院日常作業的操作。在把握了上述底子技術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進程。由于每個案宗的擺放次序都是依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處理的。有了這些底子常識后,我便觸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作業。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擔任這些文件的編列、校正、打印等作業。期間還常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招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

  這使我知道到作為一名法令作業者不只應當具有專業常識,還應當具有社會外交才干和耐性熱心的質量。而在宣布票和運用電腦編列一類作業中又讓我知道到把握相關信息常識和技術的必要。這些底子本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日子中就應該留意培育。

  上面談到的僅僅一些表面上的方式內容,真實把握常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過后與法官們的評論剖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刻內我曾有幸屢次在法官的帶領下參加旁聽。接下來的第三件事便是旁聽給我的感性知道。

  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幻想中的庭審不同很大。或許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出現的是局面龐大、莊嚴厲穆的情形,與實際方枘圓鑿。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安置粗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渾然一體,徹底沒有律師當堂對立、精彩紛呈的局面。庭審時刻也很短,一般不會超越兩小時。后來從法官處得知民二庭首要是處理一些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所以只需求在小法庭中即可,盡管簡略但量大,由于這是日常日子中發生得最多的案件。

  幾樁案件下來,我感受頗多。首要,當事人大多法令知道淡漠。許多人連律師都不必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憑借人多勢眾壓倒對方,這使得嚴厲的法庭往往成為原被告兩邊吵架的當地,審判也屢次被打斷乃至從頭審理,反映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大。不管在作業室仍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對當事人的非難。這實在是一種無法也是一種悲痛,而上級的指示和攪擾無疑又加重了這種悲痛。

  終究,審理作業是可以靈敏處理的。這與我幻想中教條式處理辦法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同離婚案件的審理進程中,盡管兩邊對離婚沒有貳言,但由于被告拒不到庭,法庭就不能進行缺席判定,由于這觸及到人身聯絡,后來法官幾經周折才撥通了被告的電話,在電話中詢問了被告的定見之后才終究作出準予離婚的判定。這使我不得不敬服法官們的經歷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么兩樣,可一到作業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敏靈敏。

  但是我的另一發現便是合議庭底子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載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方式早年面的審判記載中抄寫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敏處理呢?

  經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殷切的領會:

  理論常識把握得還遠遠不行。許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現在就可以了解的,往往碰到一個案件的詳細問題就得去翻閱法條,另一方面,實踐技術也不牢,許多底子社會方面的才干仍短缺訓練。詳細來講便是講堂上的`教育偏重理論常識的把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觸及。這致使咱們在實踐進程中常常綽綽有余。許多狀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進程中的小事對咱們來說都很生疏,也常常使咱們感到束手無策。后來跟法官們交流中我逐步理解,這次實習僅僅僅僅一個開端。任何法令作業者都有必要在這些進程中點點滴滴地去堆集。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嘆說咱們實習時刻偏短,要咱們往后多找時機練習。由于法令實踐是一個綿長的進程,只需不斷將理論常識運用于實踐傍邊,然后從實踐中得出新定論并從頭輔導實踐才干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法令作業者。

  或許這次實習的收成是我自己觀念的改變。從前從前以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恍然大悟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愛好和決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令作業的酷愛,而他們的舉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壯的崇奉力氣使他們可以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一直堅持勤勉結壯的狀況為社會為公民帶來公正與正義。我想,要到達這種境地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可以做的就只需用許多的理論常識或許自己,培育法令思想和其他底子社會人文素質。

  終究,我想向一切為我的實習供給過協助和輔導的xx區公民法院的作業人員以及我的輔導教師稱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暢實習所作的協助和盡力。實習盡管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許多,我信任它將有利于我的整個人生生計。

法學實習報告13

  這次實習與我所學的專業密切相關,我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這次實習,我主要跟隨所里的董律師進行學習。記得出父親這方的特點并且有力的回應起訴讓我糾結了很久。寫律師文書的經歷使我真正的體會到了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在制作一份起訴書之前你必須要了解當事人的請求,以及他們的請求的法律依據,也就說要清楚案由,然后要將當事人的請求案由描述清楚。這種把問題落實到紙面上的功夫是沒有那么簡單的。

  在這次實習中我還學習到了作為一名法律人應該具備耐心與細致的素質。來咨詢的人中,有些上了年紀的老年人,也有些民工朋友,由于他們識字不多,很多概念和背景都要進行進一步地介紹和講解,一遍遍地重復中,我學會了由原先地焦躁逐漸平靜下來,這是調節心理狀態的作用。在“無謂”的重復中,我也在積極地思索如何能以更加新穎和高效的方法說明我們調查的目的和問題。我想,在未來的法律實務中,少不了通過這種耐心地詢問而了解案情和為當事人講解法條的情況,所以這種磨練是很值得的。

  這次實習還有個很大的收獲是我對法律專業及法律學習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康橋律所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在實習時,董律師有時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于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多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他不僅辦案子,還有其他事情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所以很怕打擾他。歸根到底是因為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太少了。在這次實習,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里學的東西已經夠多的了,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么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但是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

法學實習報告14

  按照我們法學系的慣例,每年的這學期都會安排1~2名畢業班的學生在系辦公室實習。辦公室的工作瑣碎而又繁雜,但是通過我自己在系里近三個星期的實習,我對中國的一句古代名言理解的更深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壘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心得感受特別深:

  第一,專業基本功一定要過硬,而且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自學能力。專業基本功是我們在社會上站穩腳跟、謀求更高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在系里實習,跟一些老師接觸,明顯感覺自己專業課很薄弱,雖然實習沒有多少真正涉及到專業知識,但是在和老師聊天時,發現自己很多問題還都是一知半解。我想,如果以后我們都還想以自己的專業為業的話,那就必須腳踏實地的夯實自己的知識體系,切不可眼高手低、自欺欺人。

  在辦公室所從事的主要是一些文職性工作,平時在工作大多是打打電話處理文件,幾乎沒用上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知識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點知識肯定是不行的的。所以必須在工作中勤于動手慢慢琢磨,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設法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虛心請教他人,而沒有自學能力的人遲早要被社會所淘汰的。人生在世,得不斷為自己充電才行,活到老,學到老!

  第二,做事要有條有理,分清主次。有時忙的時候會有三五件事甚至是更多的工作擺在面前,這時候我就必須對所有的工作進行輕重緩急的權衡,否則,眉毛胡子一把抓非但不會處理好事情,反而會手忙腳亂、顧此失彼。應該學會在紛繁復雜的工作中找出重點,善于綜合分析,進行理性思考。

  有時候我經常反思自己,其實有些事情是可以進行統籌安排一下的,先解決最緊急的事或者最重要的事,然后再解決處理次要的,當然這首先自己得先分清主次!否則,如果分不清,那么凡事就都成重點了,都成重點也就沒有了重點。

  第三,言談舉止一定要有禮貌。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有的時候,也許是自己不經意間的一句沒禮貌的話就會傷透別人的心,或者讓人感覺不舒服。也許有時候,我的一個怠慢的眼神或者不屑的冷笑就會讓人產生距離感。尤其是在辦公室,所從事的絕大多數工作都是上傳下達式的差事,自己千萬不可帶著情緒工作,即使自己心里很難受,即使提不起精神也不能因為自己的原因影響大家的工作。

  做什么就要像什么,工作時就要精神飽滿、熱情洋溢地工作,千萬不能情緒化!自己有幾天情緒很低落,考研成績也剛下來,自己沒考好,雖然沒有太傷心,但也是一直提不起精神來。不過自己再難受也不能在辦公室跟老師同學陰沉著個臉啊!別人又不欠你什么,呵呵。還好,我調節、處理自己的情緒還算不錯,畢竟自己在學校做了四年的學生干部,還是懂得“做工作”的一些基本素質的,只不過是那幾天我對這方面的感悟更深刻、更透徹了些。

  第四,學會換位思考,懂得理解、寬容他人。理解、寬容他人不僅是一種胸懷,更是一種素質。在這二十來天的實習過程中,我對寬容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和感悟,更懂得了換位思考!在工作中如果懂得它,那么就會增添許多心平氣和而少了很多埋怨牢騷,工作才會做得更好。做人如果能真正懂得它,則定會增添許多人格魅力從而會得到別人更誠摯、更持久的支持與幫助。

  當然,這段實習的.過程給我的感受遠遠并非以上簡單的幾點,我想它對我的影響是長久的,我會受益終身!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二十來天的時間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于我是非常重要的。我想,以后無論我走到哪里,無論我從事什么樣的工作,我都會抱著謙虛謹慎的態度,無論大小認都會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法學實習報告15

  實習單位: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3月至4月

  實習內容:了解中級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中級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寫有關文書等。

  由于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必須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轉為中院審現在來中院的案子,這一年里行政的超過民事的,成為最多的,刑事的則少得多。行政案子從一審二審二百個到現在單是二審就八百個,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來的兩個合議庭增加到了四個。立案庭將案子分給各個法官,由于我們辦公室里的法官結案很快,分下來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沒有,法官和書記員的工作量就相對大了。好多工作多虧有實習生分擔。員額制改革還在逐步推進,將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則降低。書記員每個季度會統計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數算的,一般一個案子一萬字左右,上個季度我們辦公室書記員80多萬,少的書記員才20萬,差距很大。說實話,若沒有實習生,這些工作單靠書記員一人是難以完成的。

  每個辦公室有一到三名實習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實習生大多會選擇民庭。實習生主要是來自學校和律所,實習一兩個月后,一批批更換,源源不斷。實習生需要辦理實習證,以便出入法院。

  這兩個月做了很多工作,學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來詳細介紹一下我在實習中的經歷。

  一、整理裁判文書。下來了裁判文書,每份都復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對無異的章,折疊、裝訂,郵寄、填寫回執單。有一次出了8份判決,印了80份,每份好幾頁,這一系列干完需要好幾個小時。幾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廳郵寄,那里為郵局工作人員設了窗口,每天四點前送去郵寄,少則兩三份,多則十多份。

  二、寫各種文書、材料。除了寫一些雜亂的東西,我還學會了寫傳票,退卷函,證據目錄,審理報告等。

  三、寫案卷封皮。案號,案由、當事人,審判員及書記員,立案及結案日期,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二審結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冊數,頁數。通過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審批表和裁判文書才找這些信息。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寫,有的兩三冊正卷,就需要寫好幾遍。通過這些,了解了一審案件若是作出判決,卷宗保存60年,若裁定則是20年,上訴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審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訴案子,一審結果基本都是裁決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四、接聽電話與來訪人。由于法官和書記員因為開庭常常不在,需要幫忙接聽電話。每天會接到很多電話,過來送材料的,交費的,領文書、上訴狀等的,詢問開庭安排以及案情的,來見法官的。通過一段時間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當事人說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說錯了。曾接到一個當事人電話,說怎么不開庭就出判決了,怎么案卷還沒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訓,不能說太多,說我只是實習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撓,竟然又問課本上怎么學的,還說要找媒體。再就是之前對不能私下會見法官理解錯了,當事人可以打電話或者來法院咨詢法官的。

  五、訂卷歸檔。案子審結后需要將案卷材料歸檔,但之前的準備工作很多。實習的這段日子基本隔一周就有二三十本案卷歸檔。材料齊后,要把案卷送去掃描室逐頁掃描,加蓋騎縫章。一般這二十多本卷需要幾天的時間,掃描后要按照目錄排序,包括立案審批表、起訴書、送達回證、答辯狀、當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證據、傳票、開庭筆錄及裁判文書等等。排序后需要編頁碼、編頁碼需要登記每樣材料多少頁,正副卷各多少頁等信息,之后就是訂卷宗。正副卷分別鉆孔,穿線,貼封條,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對較厚,訂卷宗這項浩繁的任務是最費時費力的。另外,只要開庭審理的案子都要將庭審錄像可在光盤上,而且是兩份,光盤上、光盤外科上以及內側都要寫上案號,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刻錄人與刻錄時間。

  一個案子從立案到最后歸檔,要遵循這各種繁雜的程序,而且程序越來越嚴格,每個流程都需要登記。比如之前裁判文書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個合議庭互相捎帶下來,后來要求必須拿著發文稿去領,而且登記。因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辦事,尤其是之前。雖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遷,還是問題百出。

  六、旁聽。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嚴肅的庭審中,審判人員審查明事、總結爭議焦點、適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有的法官會表現得很不耐煩,有的法官則會很親切,有的法官審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則干脆利落。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書記員做庭審記錄,同步到法官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電腦上,可以隨時糾正,免去了審完后再去一一核對,打印出來各方簽字即可。庭審結束,審判人員會討論案件,我們實習生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去聽了一個比較少見的評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親,為兒子申報烈士沒被批準告到了中院。覺得因為搶劫被殺害就要評烈士,確實很不合理,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烈士畢竟是少數人,比較神圣的。如果按評定標準,在這樣的年代沒多少人。可是發現一些省真的給抓小偷的,遭報復的`交警評了烈士,法官馬彩云被殺后被評為烈士也是備受爭議。

  發現評定是多么的主觀,地區差異,價值判斷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兒子被殺了是可憐,但是該去提起民事賠償以及工傷撫恤金,結果都沒有,被公司一味蠱惑去評烈士,老人這些年來到處喊冤。案件的爭議焦點是被害人到底是自衛被殺還是為了保護集體財產被殺。法官們覺得不能通過刑事判決以及搶劫犯來認定被害人的動機和客觀行為,原告的證據則是公司、村委會覺得是烈士就該評為烈士。法官們意見不一,整個行政庭還討論了這個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議庭討論,意見不統一整個行政庭的法官會一起討論,還是難得出結論的則上報審委會。審委會每周二開會,一個法院審委會就一個,每周二集中討論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聽行政案子,還去旁聽了一個聾啞人告珠寶店的民事案子,那么大一個法庭,就四個實習生旁聽。刑事和行政案子旁聽人員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說完那個手語老師都要翻譯給原告,原告表達意見后那老師再翻譯給我們聽,時間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術語當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達,就寫在紙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讀法庭紀律、請審判員入庭,宣讀身份,總之能省則省。翻譯費了那么多時間一個小時就結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個多小時,調查都超過一個小時。而民事案件開庭的少,大多是調查,而且二三十分鐘就完事,差距很大。

  八、其他。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當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當事人不尊重法官,擾亂庭審;有的是是鬧事專業戶,告狀專業戶,沒事就過來告,反正就50塊錢,告著玩或者出口氣或者撈點錢。課本上課堂上學到的都是民告官難,實踐中才知道不僅僅如此。實習時遇到法官在做調查時,旁聽的人坐滿了,拍手,起哄,一直擾亂法庭,法警都過來了。調查后來沒進行下去,據說他們是專門過來找茬兒的。

  每個政府機關都有固定的參加庭審的代表,隔三差五來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臨下,也不積極配合,原告或上訴人往往覺得法院與政府機關是一伙的,偏向政府,對于法官很不尊重與信任,往往喜歡鬧大出一口氣。原告一方的律師也利用委托人不懂法律攛掇鬧事。有一次組織雙方證據交換,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信息。行政案子往往證據很多,組織證據交換是為了開庭審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師竟然說交換證據不就是過來交換一下證據就行了。委托人覺得律師做得很對,盲目聽從。

  時間久了,法官會出現倦怠,覺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決問題,能解決問題,有些成就感。可是對于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證據不足,請求得不到支持,明明政府理虧但是很難判其敗訴。

  總結

  經過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這兩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提高了我的實踐能力,人際交往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對所學的知識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師來我校做講座,強調要先了解社會再了解法律,聯系到最近的實習,課本課堂上跟實踐中的法律真的差很遠。我將在今后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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