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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

時間:2023-06-07 14:28:30 實習報告 我要投稿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

  在當下社會,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1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20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2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xx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3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相關知識

  法學,是關于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統治階級制定的強制性規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維持社會秩序,并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于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法學是世界各國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的大類,也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系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業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習慣將法學專業稱之為法律專業。

  在中國,法學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代被稱為“刑名之學”,從漢代起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對“法學”(古代拉丁語中的Jurisprudentia)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4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我愛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5

  在大四的倒數第二個學期,我們收到了學校發的通知,所有在校大四學生,都必須在在本期結束前進入到實習中去,一直到下學期結束才回來學校進行畢業答辯。收到通知后,經過向輔導員詢問具體的情況和要求后,我跟宿舍的三個室友一起去找實習崗位,面試進了一家相對中型的律師事務所實習。

  一、實習的目的和意義

  將自己在大學學到的法律相關知識,與具體實踐更好地結合,相互印證。用理論知識推動自己的實踐經驗進步,在實際里面檢驗自己在四年大學生活里面學習到的知識,通過實踐讓自己更好的了解、理解專業知識。

  通過實習,為自己積累一定的法律實習經驗,方便畢業以后找到相關工作,為以后從事法律相關崗位打下一定的基礎。

  二、實習的公司和崗位

  公司:xx律師事務所

  崗位:實習律師助理

  三、實習經歷

  20xx年xx月xx日正式進入到崗位中間去,20xx年xx月xx日結束實習,回到學校進行自己的實習報告整理工作和畢業答辯的準備。

  在這整個是實習期間,給我的最大的感覺就是忙碌。正式接觸到了這一行我才知道平時打官司的事情是真的多。所以我到了律師事務所,就是真呢過天忙碌在給來事務所的人進行登記,整理接下案件的文綜,最后進行總結歸檔等等。每一天需要我做的事情都是非常的多,幾乎就是各個地方跑來跑去。

  作為助理就要幫助律師做好文綜的的整理,這個過程忙碌且枯燥。在做了一段時間后,我就不是特別耐煩了,想著要在這個崗位上面大顯身手。于是我就找到了領導,說明了我想自己單獨嘗試一下的想法。

  領導聽后并沒有責怪我的自作主張,而是細心的跟我說,我剛從學校出來,對于這一塊還沒有什么工作經驗,最好是跟著自己的律師學習一下先,后面肯定會給我機會的等等。雖然后面很遺憾沒能夠達到自己的要求,但是得到了領導的保證么我還是算是能夠接受的。

  帶我的律師也在后面帶我進入到了一場離婚的官司里面。這是一個因為家暴而離婚的.官司,丈夫因為脾氣不好,經常在酒后對妻子進行家暴,妻子忍受不了后決定與丈夫離婚。丈夫一方則是找到了我們事務所,要求不跟妻子離婚。

  最后經過法院的判卷,離婚是成功了的,我們這一邊是輸了官司的。但是通過這一個官司,我也學習到了很多。

  作為一個律師,首先是不能靠感情用事的,我們是十分同情被家暴的女士,但是我們是因為接手的是丈夫這一邊的委托,所以即使我們在情理上面站在女士那一方,但是還是要努力為被告的丈夫做辯解。

  其次,任何事情都必須要講證據。在法庭里面,在法官前面,無論 你講的多么動聽,多么傷人淚下,也沒有。要想法官相信你的話,就必須拿出證據來,用你的證據來證明你的主張。所以這一次官司輸了,我們在心理上還是能夠接受的,畢竟丈夫的家暴,在妻子身上是有傷痕鑒定的證據和鄰居的人證在的。

  再就是作為一個律師必須要思維能力、辯解能力強。很多的案件,為什么判刑量不一樣?除了案件的影響不一樣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律師的辯解能力。律師能夠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自己辯護為自己的委托人爭取到更多的權利。這就是為什么很多人愿意花大價錢找官司成功率高的律師的原因。

  四、總結

  在短暫的實習里面,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也讓我知道了自己之前的狂妄自大。所以我在實習結束后,下定了一個決心,回到學習繼續學習,考研!我目前掌握的法律水平還是太淺了。

  最后,感謝實習里面xx老師對我的指導和幫助,讓我在實習的時候學到了很多的東西,讓我明白了自己的差距在哪。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6

  一、實習目的:

  四年的本科階段法學學習即將結束,而自己對法學的理解還停留在理論層面,感謝市煙草分局(公司)能給我這次實習的機會,尤其在稽查員這個崗位上,將理論運用于實踐,將實踐反作用于理論,在提升自己法學專業素養的同時,增強自己的實際交往能力、工作能力,為正式參加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實習過程:

  我于3月14日來到煙草專賣分局(公司)實習,作為一個應屆生,初來公司,很擔心不知該怎樣與人相處,該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寬松融洽的工作氛圍、團結向上的企業文化,讓我很快投入到了學習和工作當中。剛來單位,由于什么都不了解,單位對我進行了為期一個星期的培訓,主要是從煙草企業單位的性質,工作流程,企業文化理念和人才任用機制等方面,為了讓我更深刻的了解企業及工作流程,之后的時間進行了輪崗實習,我先后在綜合辦公室、托克遜縣煙草局學習工作了一段時間。這些部門的業務是我以前從未接觸過的,但是在部門領導和同事的耐心指導與幫助下,我很快適應了公司的工作環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個工作流程。在托克遜縣煙草局實習的一個月中,縣局衡局長和同事們給了我很大的幫助,使我學到了很多知識,也是因為有了他們的幫助,才使我不斷成長,看到了了自身存在的不足,為今后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此我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下面就將我實習工作心得做以下總結:

  1、工作方面:在縣局,我主要參與了市場走訪服務、暗訪、業務學習等工作,工作中,我虛心向領導、同事學習,盡快熟悉業務,我先后在客戶經理和稽查員兩個崗位進行了實習,負責指導我的是縣局客戶經理熱孜萬大姐和縣局稽查員李凡鵬師傅。每天有計劃的走訪客戶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他們用心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使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走訪到每位客戶,他們都對客戶進行認真的詢問、言簡意賅的培訓,提出相關的建議并指導客戶認真的填寫客戶服務手冊。我作為一名實習員工,他們在工作的同時也指導鍛煉我,比如讓我單獨與客戶進行溝通,介紹動銷臺帳、維護標價簽,詢問卷煙銷量,根據客戶的實際銷售情況建議應上柜的新的卷煙品牌,對客戶進行煙草專賣法的講解等,在工作和學習過程中,我更加系統全面地了解了專賣稽查人員的工作性質、工作流程,深入體會了稽查員的工作職責,清楚的了解到煙草專賣管理部門是整個煙草零售市場的管理者和監督者,擔負著重要的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因此專賣稽查人員要具備很高的素質。對于工作中出現的`不足,他們會及時的糾正。雖然每天的工作任務都是滿滿的,但我從不感覺累,反而感到很充實,因為我的能力得到了提升。經過這一月的實習,我對客戶經理和稽查員的業務、流程等有了一定程度的熟悉,學會了要細心對待工作和每一件事。為成為一個合格的煙草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思想認識方面:客戶經理和稽查員是與客戶直接溝通的崗位,是將優質的服務、卷煙相關信息以及法律法規傳遞給客戶的崗位,我們的客戶經理和稽查員之所以努力為客戶服務,就是期望客戶能在我們的幫助下利潤大幅增加的同時相關的綜合業務素質能力和行業認知水平也獲得提升,使之成為高素質的忠誠的客戶,以便與我們攜手更好的維護國家的利益和消費者的利益,實現我們新疆煙草企業文化落地。

  3、學習方面:每天下午下班前,縣局領導都會組織我們開會,在會上,大家把自己一天工作中取得成效、好的工作方法以及發現的問題或遇到的困難提出來共同討論并研究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從中我收獲很多,不光是學會了一些好的與客戶溝通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時的思路。在每周的不定期學習上級下發的文件中,我積極做好記錄,努力和同事們保持統一進度,并在學習結束后,自覺抽時間對文件精神進行更深的領悟。另外,根據領導安排,完成一些工作的簡報寫作。這些讓我不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自己的職業素養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使我開始慢慢懂得“企業成就人才,人才成就企業”的內涵所在。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7

  從哲學角度講,實習是認識的來源,也是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法學大學生暑期實習報告。平時的課堂學習已讓我深深感覺到缺乏實習的法學學習是沒有價值的。比如民事訴訟法課上講了舉證責任,看上去似乎很簡單,書上和法條也都很明白,照理理解起來根本不困難。但是理解容易運用可就難了,講完舉證責任老師讓我們小試牛刀——分析案例,我們大家全部暈頭轉向,被簡單的案例搞得稀里糊涂,即便勉強答對的也說不出清晰的邏輯思路。經歷了幾次這樣的尷尬后我明白了,那種只要讀懂書就萬事大吉的學習方法該被扔進垃圾箱了,這樣或許能應付考試,但絕對無法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那么在就業壓力凸現的今天,沒有實際工作能力的“人才”如何在社會上立足?

  因此我利用暑假在法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這也是我進入大學以來第一次比較正式的假期實習。其中具體工作主要是在書記員辦公室一些輔助性事務,比如復印、掃描資料,協助整理卷宗,草擬法律文書(判決書等),填寫、送達法律文件(傳票、協助執行通知書等)。但是就是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瑣屑工作卻讓我們切切實實得到了實習的鍛煉。

  在這次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我們學生的能力離實際工作的要求確實有相當的差距。舉個例子,在卷宗整理完后,需要用打碼機在每一頁打上號碼,如XX年的卷宗的第一頁即為060001,以此類推。另外,對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同一案件的卷宗分為正、副兩卷,正卷存放起訴狀(及答辯狀)、案件受理通知書、傳票、各種證據、本案的判決或裁定,有時還有財產保全的相關材料等;而副卷則存放合議庭評議筆錄等內部文件,實習報告《法學大學生暑期實習報告》。對這種卷宗,正、副卷是要分開打碼的。但很不幸,平時做事有些粗枝大葉的我可是犯了大錯誤,給副卷打完碼忘記調整號碼機順序即繼續打碼,結果正、副卷的號碼連起來了,只好隨后返工。而在這個過程中,有時要從某一頁接下去打,我居然沒看清開始頁碼便草率開始,結果自然是多次返工。后來我提醒自己不要急于求成,看清要求再開始,這才正確完成了任務。但在這當中的多次返工也給人家單位造成了麻煩——比如一頁紙上的頁碼劃了再打,一片涂涂改改的墨團影響美觀。

  還有一次我被派去給當事人的代理人遞送法律文件,證件到了才知道來人是那個代理人委托的人(也就是轉委托),我也沒重視送了文件收了他的委托書就上了樓,回去才知道因為是轉委托,需要把領文件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收上來,只得再跑一趟,還好人家沒離開法院,不然還會麻煩。另外在草擬判決書時,因為是用人家原來的判決書為模板擬制的(即在電腦上找一份類似的判決書,但把當事人信息、案情、證據、實體法依據及判決結果進行更改),有個地方竟然還寫著原來當事人的名字!我頭上冒汗啊……

  這幾件事讓我思考了好些時間,結是我必須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評價自己的能力。大學生是“天之驕子”,都是心比天高的一群,包括我在內的學生們都對自己自視甚高,對大學生找工作難感到憤憤不平或者大惑不解。不過這半個月的“工作”卻讓我有些放平心態了。我們兩個(還有個同學和我一起實習)“天之驕女”連打碼這樣的小事都要出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錯。當然我們可以拿我們沒打碼經驗當“擋箭牌”,不過我不想這樣。因為仔細探究錯誤產生的根本原因,還是我們平時只顧死讀書,動手能力太差。其實我們一天到晚“教學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的生活模式讓我們的生活顯得太簡單了,離紛繁復雜司法實習也太遠了;我們曾經以為我們會很多東西,但一到實際中才發現什么都要從頭開始學。也難怪剛畢業的學生不好找工作了——人家要的是會干活的人,而不是“學生”。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8

  為期三個月的實習已然結束,我們很感謝也很高興有一個這么好的機會能夠在聽訟律師事務所實習,可以讓我們這些行將畢業的學子提前適應一下社會這個大環境,為以后走出校園、走向社會、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實習單位簡介、實習崗位

  江西聽訟律師事務所于9月29日成立,是司法廳、廳領導、律工處、法援處、省律師協會、北京致誠中心、支持、成立的全省唯一一家具有公益性質的律師事務所。江西聽訟律師事務所其辦所宗旨是為了打造兩支隊伍:一支為弱勢群體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專職化、專業化公益團隊;一支由青年優秀律師擔綱的民商、刑事、行政等訴訟、非訴訟專業團隊。我們在律所實習主要擔任律師助理崗,即為所里的律師辦案提供一些輔助性的幫助,減輕律師的工作負擔,使律師能夠提高辦案的效率。

  二、實習期間的工作任務

  實習期間,我們的工作任務是比較繁雜的,沒有固定的工作任務,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務:第一,在律所看卷宗、看法律咨詢登記表;第二,書寫各種簡單的法律文書和立案材料,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詞、仲裁申請書、辦案思路、證據目錄等;第三,按照主任的要求,改寫各種經典案例;第四,跟隨所里律師一起接待當事人,并學習如何接待當事人與如何填寫法律咨詢登記表;第五,跟隨律師去法院、仲裁委旁聽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的開庭審理等;第六,跟隨律師去法院和仲裁委立案,并且跟隨律師一起去調查取證;第七,根據所里律師的交代,去法院、仲裁委、省總工會等送一些案件的材料;第八,參與所里開展的模擬法庭,并嘗試擔當代理人參與模擬訴訟或仲裁;第九,根據所里律師的要求,查詢相關案件信息和跟進案件;第十,去東湖區司法局和青山湖法院值班,解答當事人的法律咨詢;第十一,學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人事爭議的有關法律法規。

  三、實習期間的表現與存在的問題

  在實習的過程當中,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并且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從未出現過遲到早退等現象。我們對律師交代給我們的任務總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絕不拖延。我們積極、主動、好學、敬業,充分展現了警院學子勤懇踏實、嚴謹務實、兢兢業業的工作作風,并且得到了所里律師們的一致好評和肯定。但是,在實習過程當中,也暴露出很多的問題,就是通過在律所實習后,才發現之前在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是那么的匱乏,而且其可操作性相當的低,發現理論與實踐的差距之大。同時,自己對法律法規的了解與熟悉度還遠遠不夠,面對一個法律問題,很難立刻給出既準確又有可操作性的回答。

  四、實習收獲和心得體會

  通過實習,我學到了許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接觸到了許多在學校接觸不到的人和事。其中既有為人處世之道,即要求我們明白,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而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同時也學習到了一些實務技能和工作技巧,這些東西對我以后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會提供很大的幫助。

  在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里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務問題,才發現自己是多么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雖然我們已經通過了司法考試,但對于成為一名律師來說,我們要學的東西、要掌握的各種技能才剛剛開始。我們之前為司法考試而學習的各種理論知識在真正的實務操作之中,顯得極度空泛,且根本沒有可操作性,我們所了解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個大概,只是一個大的框架,因此我們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了,不光是理論知識,還有實務方面的知識,對于畢業后立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同學來說,真的是前路漫漫,這只是一個開始。

  我本身就立志于畢業之后從事律師職業,因此我就更加珍惜在所里的實習、交流和學習的機會。在這三個月的時間里,我們第一次走進法院、走進仲裁院、走進法庭,直面嚴正不阿的檢察官、法官、律師以及案件的當事人。在感受到新鮮感的同時,心靈上也很受鼓舞。我們旁聽了電信詐騙案的庭前會議,旁聽了勞動爭議案件的開庭審理,旁聽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整個庭審過程,也看見了被告人在法庭上流下的悔罪眼淚,見證了律師在法庭上的激烈對抗等。這一切對于一個尚未畢業的法科生來說,是多么難得而又珍貴的體驗。

  五、未來的改進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也希望不論是學校還是學生本人,應該在大學四年的時光里,多去外面參加實習,尤其是法科生。不論你今后是否從事律師職業,這些實習經歷都將成為你人生之中寶貴的經驗財富。因為正如古語所云:“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9

  這次實習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多月,但卻讓我學到很多知識,其中很多是書上所學不到的。通過實習,我了解了法學知識在現實實務中的具體操作及程序步驟,檢驗并鞏固了自己所學習的知識。這次實習中,我在刑庭參與實習。主要實習內容有:聽庭、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和復核、送達、執行和訊問、旁聽休庭評議、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并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簡易審。經過實習,我的實踐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下面我把自己在實習過程中學習的知識簡介一下。

  首先,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執行通知書。剛到法院時,陳老師給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經結案的案件的起訴書和判決書。我把這些案件總結了一下,由于××市××區人民法院屬于基層法院,主要審理一些簡單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會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例如盜竊案、職務侵占案、詐騙案、販賣毒品案、非法行醫案、故意傷害、搶劫案等等,所以,盜竊案占很大比重,其次是販賣毒品案和詐騙案。通過這些卷宗我還發現,盜竊案中盜竊數額一般都比較小,案件比較簡單、證據比較充分,所以多適用簡易程序,判處刑罰也多為拘役,并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中,由于其屬于自訴案件,所以,邢老師多以調解進行結案,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部分也多以調解結案,最終使雙方都能滿意。另外,陳老師還教我書寫執行通知書,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執行通知書、宣告緩刑用的執行通知書等。這些通知書都是長聯的,一式四份,一份發送給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檔,一份回執,一份發給罪犯。對于在押的罪犯若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還需要另寫一份執行通知書,但與前者不同。因為現在要求裁判文書上網,因此陳老師又教了我如何書寫上網裁判文書審批表和結案登記表。

  在了解案件如何判決的情況下,陳老師開始教我整理卷宗與復核判決書上的信息。對于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檔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兩本:一本是法院審理卷,屬第一卷;一本是檢察院的立案及證據卷,屬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內部文書卷,屬第三卷。而我們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這兩卷整理時要按照“訴訟檔案卷內目錄”中的文件順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訴書(自訴書)及附件、送達起訴書筆錄、聘請、指定委托辯護人材料、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還有其他文件及開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開庭前的準備文件,其次是開庭審判筆錄、公訴詞、辯護詞、證人證詞及陳述詞、判決書、裁判書正本、附帶民事調解書、宣判筆錄等開庭審理文書,接著就是提押票、傳票、送達回證、執行通知書、存根、回執等執行文書,此外還有贓物、證物處理手續。看著很簡單,實際涉及很多法學知識,特別是刑事證據和程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構成要件等知識。這些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是基本知識的`嫻熟運用,也是對我基本知識的考驗。

  作為一名實習生,我一直很喜歡去旁聽案件。這讓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再者,××區法院屬于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在整個開庭過程中,開庭時間很短,給人的感覺是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決早有結論。但我感覺,基層法院的法官任務很重,每天都會接到新的案件,而適用簡易程序就會給我們的法官節省了很多的時間去審理那些復雜的案件,沒必要走一些無用的步驟,那樣只會很浪費人力和財力。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間很短,但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也需要進一步改進。另外,一般來說,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公訴人不一定出席支持公訴,這個環節會改為獨任審判員代為宣讀起訴書。而在普通程序中,則由公訴人宣讀,嚴格的要求是把起訴書從頭至尾宣讀一遍。但實踐中,一般審判長為節省開庭審理的時間而要求公訴人直接宣讀“經依法審查查明”以后的部分,起訴書前半部分因為已經在核對被告人身份時使用過,這時就省略了。公訴人宣讀完畢,審判員將詢問被告人和辯護人對起訴事實的意見并進行陳述,通常被告人和辯護人不會對事實有意見,但都會作一些陳述。實踐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歡打亂現場審判員的思路,而且陳述的時候還會涉及許多問題,這就需要審判長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擴展,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斷,使被告人的陳述權受到侵害。

  最后,我還想說一下我在20___年__月__日旁聽的一個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務的案件。由于全市法院少年審判庭審觀摩暨少年審判工作現場會在二七區法院召開,故該案件被作為觀摩案件公開審理。雖然此次庭審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創“談話式”審理方式,并且盡量用談話的方式,使用與未成年人閱歷、文化程度、生活環境相一致的語言,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認為它始終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眾多人旁聽以及多家新聞媒體報道的情況下公開審理,對于僅是中學生的兩名被告人而言,心理傷害很大,這也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產生很大的陰影,影響其一生。而且,以后很可能會導致他們受到社會上人們對他們的歧視與排斥,無法真正回歸社會,最終選擇放棄自我。此外,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16到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開審理,也即可以公開審理。但我認為該案件性質不是太惡劣,危害性也不大,不應該公開庭審,至少不應該讓媒體公開報道并現場拍照。兩個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無知,不懂法律才會違反法律,這也是我國法律宣傳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實習中我也經常和邢燕老師討論一些案件和法學理論知識,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和自首與坦白的界定,還有監視居住在實踐中的運用。因為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解釋均表明監視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檢機關為盡快偵破案件,會以監視居住對其折抵刑期的條件讓犯罪嫌疑人認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訴書及判決書上就會顯示“監視居住(限制人身自由)”這樣的話。我認為這樣做很好,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快速偵破案件,維護社會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時也給罪犯變相減輕刑罰,使其有悔過自新的機會并盡快回歸社會。另外,我還發現,現在我省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圓桌庭審”。這種庭審模式在氛圍上強調“和”,給當事人親切的感覺,也體現了審判工作者的人性化,限度地消除了當事人雙方的隔閡與對抗心理,拉近了當事人與法官之間、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情感距離,便于當事人之間溝通,也便于法官和當事人交流與溝通,進而進行調解。工作固然需要創新,但不能隨便改變規則。“圓桌庭審”雖然說有很大的優點,但這種優點更多的體現在民事審判庭以及刑事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對于刑事審判庭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質惡劣、較復雜的案件,如果還使用“圓桌會議”的方式就無法體現法院審判的性以及法律的威懾性與嚴肅性。此外這種模式也不利于旁聽公眾看清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適用好“圓桌庭審”這一模式的重點就是明確它的適用范圍,明確什么類型的案件適用,什么類型的案件不適用。在這方面,我認為還需要進一步探索與總結。以上是我在實習時學習的主要內容以及自己的見聞。

  總之,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實務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他們對于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許多做人的道理。當然通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工作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時已經觸犯了法律,甚至構成了犯罪。所以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國”方針的指引下,我國的法制建設一定會更加合理與完備,也會給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

  在此,再次感謝××市××區人民法院給我提供的實習場所和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幫助,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謝謝!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10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xx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相關知識

  法學,是關于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統治階級制定的強制性規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維持社會秩序,并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于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法學是世界各國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的大類,也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系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業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習慣將法學專業稱之為法律專業。

  在中國,法學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代被稱為“刑名之學”,從漢代起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對“法學”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11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因此實習這一環節成為了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一環。通過實習,我們可以檢驗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是否準確并且進一步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法律工作者無不知曉,能夠在實習中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熟悉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無疑是最佳的選擇。基于此,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學習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突破,我的實習場所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我了解了大量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部分案件還擔任了文案寫作與整理等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實習工作獲得了實習單位的好評。下面我從實習單位的介紹、從事的工作、實習的感受和收獲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加以總結。

  一、實習單位介紹

  我從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在xxx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該單位的負責人是xxx,在是實習工作了給了我莫大的幫助和關心,聯系方式:xxxxxxxx。

  二、實習內容及從事的工作

  在xxx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通過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我了解了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制作;律師是一個周旋在公檢法三個機關之間的一個職業,在實習階段,我抓住機會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了解并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在實習階段我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

  到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接受的第一項工作就是隨著辦案律師到xxx網吧進

  行取證。在隨著辦案律師取證的過程中,我把理論知識運用到時間取證及甄別的過程中,本來信心滿滿的我,卻遭遇實習中的第一棒。我發現,要想成為一個好律師具體說做好證據甄別工作光有理論知識還是不夠的,還需要積累實踐工作經驗。主辦律師在取證過程中不厭其煩教我各種甄別方法,通過這次的調查取證,以電子證據為切入點,我學會了證據的甄別和適用,將證據所應具有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件搜集的證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后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序適用

  在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我接受的第二項工作就是跟隨xx律師跟進xxx案子。在此期間我學習到了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范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后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

  比如,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免造成當事人之間的訟累;面對進行起訴的案子,接待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采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對當事人的權益保障及訴訟成本都是一個很好的考慮;面對復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三)文書寫作

  在實習期間除了隨主辦律師跟進xxxx案子,我還做了大量的前臺接待工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課堂上學到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完善,為當事人撰寫了多份民事訴訟起訴狀。除了為當事人撰寫民事訴訟起訴狀之外,我還利用實習之后的時間將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的寫法進行了梳理和強化,在實習期間自己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辯論技巧

  眾所周知,律師是靠嘴吃飯的,都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在本次實習的過程中,我在隨著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學習到了辯論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辯論技能。我總結道,作為律師,出庭辯論語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個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熟悉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三部門打交道,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能否自如,只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在本次的實習過程中,我著重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后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億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本次的實習工作讓我了解并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內容,能夠使我在以后和公檢法打交道時做到知己知彼。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獲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需躬行”,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認識到眾多理論知識學習的不足,以及認識到理論聯系實踐的重要性,空學理論知識是無用的,必須聯系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

  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作為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第一,不能為了拉案子,造成當事人的訟累,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二,不能為了勝案,而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或是替當事人給法官請客送禮;第三,在與公檢法打交道時做好本職工作,可守原則做到不卑不亢。

  在實習過程中,我意識到,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宣傳中國法制的重任。

  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愿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謝xxxxx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這段實習經歷于我而言異常絢麗和精彩!

法學大學生實習報告12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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