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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協議書【匯總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競業限制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競業限制協議書1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XXX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員工離職。
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XXX。
二、競爭業務____區域乙方向甲方保證不在同行業企業中從事和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在甲方及其關聯企業劃定的地理范圍內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三、甲方的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2、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元。并將所得利益返還給甲方;
3、一方違約協議立即終止。
五、爭議的解決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后,與本協議有沖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XXX____月____日
乙方:
XXX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在甲方工作,根據國家及深圳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乙方不作為甲方雇員后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不作為甲方雇員后繼續履行其在甲方任職期間與甲方
簽訂的本協議及《勞動合同書》中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二、乙方不作為甲方雇員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披露、轉讓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作的屬于甲方的`職務成果。
三、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中競業限制范圍及期限:乙方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技術、
工藝、開發、市場策劃、市場營銷、發展規劃、業務秘密、管理方式、培訓綱要等方面的秘密。在深圳地區,自乙方不作為甲方雇員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到與其在甲方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工作,亦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四、如果乙方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以其從甲方所獲取的薪金待遇為限,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競業限制補償費及支付條件: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乙雙方認可甲方已在乙方月薪中向乙方支付了用于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費。
六、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競業限制協議書范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八、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3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業務: 。
2.競爭性單位: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公司、單位或個人。
3.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下列行為之一均將視為競業行為: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或乙方直屬親屬、配偶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24個月。但是甲方在乙方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
4.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倍。
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五、通知
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系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上述地址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競業限制協議書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3、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3、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二、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
1、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2、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3、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四、違約救濟
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競業限制期限
1、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____年失效;
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六、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5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__的區域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___。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6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深刻理解并確認,一旦離職后從事與公司存在競爭業務的工作,可能會對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甚至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陷入極不利的競爭地位。
經過雙方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地的公司法律,我們達成了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禁止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無論解除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論是否有合理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從事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或為其他人經營類似業務。
2、競業限制的'管轄范圍是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涉及的地理范圍,用于從事或計劃從事各自的業務。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誘導、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挖角公司其他員工,無論出于何種理由或無論是否具備理由,并且不論是為了自身或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禁止以任何形式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誘使公司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無論因何種原因離開甲方,離職后在接下來的____年內不得加入與甲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員工在違反本協議時,應當支付一次性違約金給公司。違約金的金額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適用倍數。如果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實際遭受的損失,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根據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當發生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在雙方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若本協議中未涵蓋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約定,并將補充內容作為附件附加于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秘密: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范、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知悉的商業秘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秘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五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六、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七、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按月向其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每月元。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8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經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技術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經營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不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時開始,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已采取適當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該商業秘密被合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視違約的主觀原因及客觀情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違約金。
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臺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臺與違約行為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己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鑒證機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協議自上訪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備查存。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9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乙方將要(或已經)成為甲方的聘用員工,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
2、乙方已經(或可能)知悉公司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公司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
3、乙方進一步承認,如果其離開公司后在與公司競爭的單位工作,將會損害公司的業務,可能給公司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如甲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了競業限制補償金,而乙方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則乙方應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同時乙方除了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上述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給付并不意味著乙方對甲方競業限制義務的解除或終止。
六、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10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員工離職。
二、競爭業務和區域
乙方向甲方保證不在同行業企業中從事和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在甲方及其關聯企業劃定的地理范圍內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三、甲方的義務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四、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2、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元。并將所得利益返還給甲方;
3、一方違約協議立即終止。
五、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后,與本協議有沖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11
甲方: (以下簡稱“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員工”)
鑒于:
1、 員工在學校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學校及其關聯學校的商業秘密;
2、 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學校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學校及
其關聯機構的經濟利益或使學校及其關聯機構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學校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1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學校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學校有競爭的業務:
1.2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得為以下單位工作或任職:
1.2.1 與學校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單位;
1.2.2 與學校有業務競爭關系的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學校關聯機構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間接的設立、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學校、企業、研發機構、咨詢調查機構等經濟組織;
1.2.3 其他與學校有競爭業務的單位。
1.3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3.1 與學校的客戶或學員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學校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學校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1.3.2 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2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
1.3.3 員工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經營與學校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3.4 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學校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學校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學校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3.5 向與學校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4 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學校,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學校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1 員工在離開學校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學校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
2.2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三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1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學校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
3.2 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后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個月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計元)。
3.3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2.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3.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3.6乙方違反本協議第2條,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如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學校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4.2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學校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學校實際損失的,學校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4.3 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學校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處理
5.1 學校與員工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學校注冊登記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或學校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損失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1 學校由于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6.2 學校為了調查、處理、糾正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七條 適用法律
7.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2 國家和地方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者修改現行法律、法規時,如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本協議適用新的法律法規的,則本合同內容與新的法律、法規抵觸之處,按照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并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本協議繼續有效。
8.3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同意遵守執行。
8.4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每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12
甲方:江蘇xx閥門有限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知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
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平均月工資的40%支付經濟補償。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乙方應提供新單位的勞動合同和繳納養老保險的依據,不提供的,甲方有權不提供補償)
二、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兩年內(不超過)的期間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兩年內(不超過)的期間內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除了退回已經領取的甲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用外,同時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調查費、鑒定費
費等),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向甲方辭職時年工資總額(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12個月的積)的5至10倍確定。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在上述義務履行結束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2、甲方不履行義務,無故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本合同終止。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以通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13
(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后會有風險提示)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爭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甲方的義務及經濟補償款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五、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1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條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條、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第四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處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競業費。
第五條、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后的二年內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15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不與甲方是獲取以上回報的必要條件。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XX,根據《勞動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競業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前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_______。
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為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提供咨詢建議、財務支持或擔保;
4、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第二條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第三條競爭的期限
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_的時間。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_____。
第四條競爭區域
競爭的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五條競業限制補償金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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