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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工作總結

時間:2022-01-22 14:59:39 工作總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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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工作總結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對某一階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通過它可以正確認識以往學習和工作中的優缺點,為此我們要做好回顧,寫好總結。你想知道總結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調解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調解工作總結

調解工作總結1

  20xx年以來,宜春市工商局積極履行行政調解職能,發揮工商機關的行政調節作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確保了行政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但在開展行政調解的過程中,也存在著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缺乏物質保障,調解機構不夠完善,調解結果沒有法律效力等問題,現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將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制度,扎實推動行政調解工作向前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了行政調解組織機構。今年以來,根據省局和市政府法制辦要求,市局進一步加強了行政調解的組織領導工作,完善行政調解組織網絡。市局在20xx年成立的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六個專門工作調解小組的基礎上,對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專門小組進行了調整,并建立了行政調解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聯席會議議事規則。各縣市區工商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開展工作并落實保障措施,配備調解人員,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始終堅持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始終堅持深入基層,真心誠意為群眾辦實事,為群眾排憂解難,當調則調,調裁結合,及時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級,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了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關于加快推進法治工商建設的意見》和《打造“工商行政調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法制辦關于行政調解工作“十個一”的工作要求,市局專門印發了《工商行政調解工作規定》《工商行政調解工作程序》等五個文件,進一步細化了行政調解工作一般流程,規范了行政調解的范圍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調解有關文書格式,對全局行政調解工作要求使用統一的文書文本,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二是嚴格落實市政府法制辦行政調解工作“十個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調解工作制度,選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行政調解經驗的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從事行政調解工作,在法規科下設專門行政調解室并配備一套行政調解設施,確保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經費實報實銷,確保行政調解工作的人員、組織、場所、制度和經費“五到位”,沒有出現因沒有履行職責而上訪或造成重大影響的情況,在全市工商系統營造了良好的行政調解氛圍。三是建立了行政調解報告制度,落實了工作考評,將行政調解工作納入了綜治目標考核內容,并嚴格落實獎懲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四是加強對全市行政調解工作的統籌協調,對各縣市區行政調解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要求各地積極出臺有關文件,協調法院和司法部門,建立工商行政調解與司法對接機制。

  (三)進一步強化了行政調解宣傳教育。一是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宣傳《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以及涉及工商機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活動,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意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把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選擇,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調解的良好氛圍,二是要求各縣市區舉辦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班,切實加強行政調解隊伍素質。如今年6月,銅鼓縣工商局舉辦了行政調解業務骨干培訓班,并發放行政調解工作匯編材料,方便調解人員開展行政調解工作。

  二、查擺問題,總結經驗,穩步推進行政調解工作更上新臺階。

  今年,我局行政調解工作雖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礎,但距離省局和市政府法制辦對行政調解工作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行政調解工作的開展分布不平衡。從調解類別來看,以消費爭議調解居多,合同爭議調解、行政許可調解、執法監管調解和行政復議調解很少,20xx年年初至今,共開展行政調解823次,其中消費爭議822次,執法監督調解0次,合同爭議調解1次,行政許可調解0次,行政復議調解0次,綜治信訪糾紛0次。從主動參與調解的主體來看,主動申請行政調解的大多數是普通消費者,法人和其它組織很少主動提出調解申請。

  (二)行政調解協議法律效力低,群眾對其信服力不夠。調解結束后,要求制作調解終結書或調解協議。但工商部門所執行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中沒有確定調解終結書或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為對雙方當事人沒有效力。相比法院調解的較強約束力,當事人難免形成調解是多此一舉的認識。一旦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則無權請求行政機關或法院強制執行,也不能依據調解協議作判決,當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糾紛重新提起訴訟。

  (三)基層工商人員行政調解積極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質保障。一是行政調解工作缺乏物質保障。雖然有關文件對行政調解工作辦案經費有若干規定,但囿于部分單位經費實際,很難保證及時撥付工作經費和兌現工作獎勵,有的部門甚至無力撥付相關工作經費。這給工作開展帶來了較大的困難,也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辦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二是調解工作是一項十分艱巨、繁瑣的事項。需要辦案人員具備足夠的耐心,對工作中的困難要有足夠的認識。同時在調解過程中辦案人員容易受到當事人的誤解、甚至辱罵、威脅等,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員不愿采取調解方式處理糾紛。三是行政調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如若操作不當,極有可能被當事人起訴。這也使得有些部門和經辦人員不愿“摻和”到糾紛當中。四是工商行政調解工作涉及的部門多,工作雜,沒有統一的工作指導。五是絕大多數縣市區局在與法院建立司法銜接制度的過程中存在較大障礙,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對與工商部門建立對接制度興趣不高,導致各縣市區工商局的該項工作無法開展。

  (四)行政調解工作規范性不強。一是行政調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應規范指導,一些基層工商行政調解工作人員對調解工作無時限意識,草率從事,執法隨意性較大,容易出現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單位面臨糾紛數量增多、糾紛種類日趨繁雜,調解工作的壓力不斷增大但調解協議法律效力不明確、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直接影響了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將認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法制辦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行政調解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讓平等、自愿、依法履約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認識到法律鼓勵、提倡和保護雙方當事人就各種爭議進行調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選擇工商部門作為中間人調解合同糾紛,培養公眾對工商行政調解的信任。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群眾參與。引導群眾依靠行政調解途徑解決爭議糾紛。及時總結、推廣行政調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經驗,為行政調解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諧社會環境。

  二是加強調解人員隊伍建設,這是搞好工商行政調解的保障。可以考慮設立專門職位或采取資格考試的方法,挑選有一定法律素養和調解能力并熱心調解工作的人員來擔任調解人,同時,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現有人員的素質,樹立調解人員公正、專業、靈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調解人員辦案能力。一是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進一步增強做好行政調解的緊迫感責任感。二是打牢調解工作人員開展調解工作的素質基礎,組織調解工作人員深入學習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豐富工作人員知識結構,提高工作人員辦案能力。強化工作人員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在調解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的辦案作風。

  三是明確法制機構在行政調解工作中的監督指導作用,加強與業務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行政調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牽頭,各業務部門具體落實的工作現狀,因此法制部門和業務部門的溝通和協調是做好該項工作的關鍵。由于工商系統開展的行政調解大多集中在消費申訴爭議領域,因此今后法制機構應當加強與消保部門的溝通,對簡易程序和口頭電話調解的案件一并錄入臺賬,對一般程序處理的行政調解案件立卷歸檔。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獎懲考核機制,建立定期考核機制。將調解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兌現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對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責,不負責任,互相推諉,導致矛盾糾紛久拖不決,久調不解,進行責任倒查,使各單位和人員都能做到盡忠盡責,真正發揮行政調解在化解糾紛、維護穩定中的作用。

調解工作總結2

  我xx村是一個地處深山區以林果為主要收入的小村。現有xx人,xx個自然村,xx名黨員。雖然山區偏遠人員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關系復雜,各類民事糾紛時有發生。為了減少群眾之間民事糾紛的發生,維護村莊正常的生產、生活、,促進xx村三個文明及新農村建設,我xx村于xx年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幾年來,調委會在xx鎮黨委和地方司法部門的領導下,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這個中心,積極主動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其間,共受理民事糾紛24起,調解成功23起,調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糾紛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詢64人(次)。為維護xx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為我村的改革和發展,為穩定群眾隊伍,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發揮了村級人民調解組織應有的作用,村調委會先后多次受到上級的表彰。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著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目前村調委會主任由村支部書記王東風擔任,委員由支委趙克信、王玉琴擔任。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干部負責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產隊長為調解員。目前全村有調解信息員4名,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xx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明確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范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

  1、學習制度,堅持每周二下午學習制度,主要學習政治、法律和上級政策文件,提高調解人員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2、會議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總結月度工作,討論研究疑準糾紛的處理。

  3、糾紛當事人來訪,接待登記制度,針對當事人的來訪認真細致做好登記,做到24小時內接觸糾紛,并做好糾紛防激化工作。

  4、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制度,根據村三個文明建設考核辦法,對調解工作做的好專干的和信息員進行表彰,進一步提高和增強大家認真做好調解工作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發揮調解組織應有作用

  xx村要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指標,沒有一個安寧穩定的環境是難以實現的。村民日常事務繁雜,難免因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有了糾紛如不及時調處,及時制止事態的發展,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思想情緒,還會涉及到家庭成員、親友、左鄰右舍,甚至會引起糾紛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響到整個村莊的和諧穩定。作為村調委會,是村民事糾紛調解的職能部門。調委會必須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群眾分憂解難。調委會要求全體調解人員,一但發生糾紛,要及時解入,及時調解,果斷地做細致的思想工作,轉化矛盾,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如村民xx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樹無人管理。村民xx在未經xx授意的情況下管理了這些樹木。等到秋收,xx未經xx允許摘收了這部分山楂。xx知道后找到村調委會要求解決,經過調查處理,xx返還了山楂,xx補給xx200元工錢。

  三、幾點體會

  1、領導的重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調解工作取得勝利的保證。

  多年來,鎮黨政工領導對我xx村調委會工作極為重視。廣大群眾也給調委會的調解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間發生糾紛都積極主動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

  建立健全調解工作網絡,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間,糾紛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糾紛也不易激化。村調委會自成立以來,每年度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充實調查,調委會雖然人員變動,但運作機制不變,工作效力不變。

  3、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調解人員素質是做好調解工作的關鍵

  話說,打鐵還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首先要加強調委會人員的自身建設,必須建立“一支作風過硬、知法律、懂業務、顧大局、有事業心責任感、熱心為職工家屬服務的調解隊伍。所以說,調解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決定調解糾紛的質量,調解人員如不加強學習,不懂業務、法律知識缺乏,說外行話,辦外行事,矛盾和糾紛不但調處不好,有可能還會引起激化。調解人員還要有事業心、責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于說真話,敢于反映真實情況,不怕得罪人,工作扎扎實實,一身正氣,使調解工作真正成為上為領導分憂,下為群眾解愁,成為上級領導處理村民內部矛盾的有力肋手。

  多年來,我xx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廣大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解放思想,抓住機遇,勇于開拓,求真務實,扎扎實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xx村的全面穩定,發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

調解工作總結3

  20xx年,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大調解工作,堅持大調解、大服務、大發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機構綜合協調,司法所、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的大調解組織網絡,有力地維護了全鎮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平穩。今年,全鎮共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35件,調處成功132件,調解率100%,成功率為97.8%,其中鎮調解中心和調委會受理12件,調處了12件,轉村(社區)和部門解決8件。全鎮無因民間糾紛引發非正常死亡和民轉刑案件發生,有效地維護了全鎮的穩定。現將我鎮大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責任到位

  針對新時期、新形勢下矛盾糾紛的新問題、新特點,鎮黨委、政府非常重視,建立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調處中心具體負責,司法部門業務指導,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工作體系。授予調處中心矛盾糾紛調處調度、調處督辦、責任追究三大職權,對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統一受理、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確保了調處中心有責有權,大調解的參與主體更為廣泛,人員組成更加科學。

  二、網絡健全、機制完善一是在組織網絡上,全鎮構建了鎮調處中心、村(社區)調處委員會、村民調解小組和調解信息員的大調解工作網絡。目前全鎮11個村(社區)、15個企事業單位都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專職調解員14名,義務調解員28名,信息員26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進一步明確了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職責,先后制定了接訪受理登記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社會矛盾糾紛移送和歸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難糾紛報告制度等多項制度。三是在對接機制上,強化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實現了調處中心與派出所、法院等職能部門的優勢互補。

  三、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在縱向上,由鎮、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尤其是在重點時期,調解組織對轄區的重點人員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級負責,層層摸排,達到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的總要求。調處中心通過每月的工作例會對排查結果進行分類匯總、梳理分類,對有傾向性的矛盾糾紛隱患做好處置預案,指派專人超前主動介入,避免了矛盾糾紛激化。

  橫向上,通過實行統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工作原則,做到有訪必接、有案必受,以群眾滿意為服務宗旨,充分整合各種調解資源,改進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基本實現了由一人打鑼向眾人敲鼓的轉變,大大提高了對復雜矛盾糾紛的快速反應和化解能力。

  四、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一是大調解工作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目前,鎮成立了大調解協調中心,落實了一名分管領導專門負責大調解工作,配備了工作人員,但多數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時間、精力難以保障。

  二是調解員隊伍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調解隊伍不夠穩定,結構不夠理想,素質參差不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大調解組織調解工作臺帳制度,督促各村(社區)、單位部門切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結合大接訪實行包案制度,限時限地限人調解。建立大調解信息管理平臺和臺帳,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二是抓好穩定風險評估、集中排查化解、銜接聯動配合,從源頭上減少穩定隱患和矛盾糾紛。

調解工作總結4

  為進一步規范、強化人民調解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基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一年來,我們通過調解工作的開展,給職工群眾創造了穩定團結的生活環境,得到了職工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現將一年的工作總結如:

  一、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

  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以及建立檔案管理

  組織人民調解員集進行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單位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三、完善調解組織功能

  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結合先進單位人民調解工作的實例,以及借鑒兄弟單位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學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

  針對當前連隊矛盾糾紛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我們必須建立了一套科學的排查預警機制。

  1、基層單位各類矛盾糾紛隱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所以光靠調解員或者信息員是不能及時有效地捕捉到種種問題的萌芽,我們就廣泛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各部門的積極作用,開展摸排預防工作。

  2、是早發現原則。任何矛盾糾紛都有一個發生、發展、爆發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及早發現,及時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連隊職工群眾知法用法意識。

  采取各種宣傳方式,在連隊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注重普及職工生活,經濟發展,政策、法律與、生產相關的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怎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等知識,在工作中堅持政務公開,動員廣大職工積極參與連務治理,使干部與群眾之間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減少干群之間的矛盾。同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引導群眾積極向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加強文化道德的修養,做到遇事冷靜對待,互相謙讓,正確處理,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人民調解工作。

調解工作總結5

  人民調解員培訓總結 為進一步提高我鄉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深入宣傳《人民調解法》,根據長順縣司法局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鄉人民調解工作實際,我司法所在前一階段對全鄉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的基礎上,又于20xx年9月1日組織鄉轄5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人民調解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了《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現將培訓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為加強對這次培訓工作的領導,研究成立了以鄉主管領導為組長,司法分局副局長、長寨鎮司法所所長、公證處主任為成員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認真制訂了《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對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組織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安排。三是精心編撰《人民調解員培訓資料》,培訓資料不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臺的一系列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還包括《信訪條例》等一些人民調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識。四是精心選配講授人員。這次培訓,我們選配的講授人員中,既有身處基層人民調解崗位、公證崗位多年,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調解員”司法所長陳邦亮,又有精通各項法律法規,辦案多年的資深公證處主任胡家寬,還有身處基層一線的司法助理員王樹凱,他們的講解從農村常見的矛盾糾紛入手,從身邊的人和事說起,融理論知識于實踐經驗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訓之前就盡早與鄉主要負責人聯系,做好培訓場所落實和人員組織。六是培訓經費保障充足。本次培訓鄉政府共投入一千余元,縣司法局印發《人民調解法》20冊、鄉司法所印發人民調解協議標準文書140份,保證了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保證培訓課時,嚴格培訓紀律,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為達到通過《人民調解法》的培訓,使全鄉人民調解員的理論知識、工作技能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的目的,在培訓中,嚴格按照《培訓方案》的規定,從參加人員、培訓課時、內容、紀律上都進行嚴格要求,確保培訓不走過場、不搞以會代訓。一是達到5課時,邀請鄉分管領導參加,實行簽到制度,考勤結果計入最終考評之中。二是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規條款與農村典型的矛盾糾紛案例有機結合起來,從人民調解基本理論知識、調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訪接待和調解協議的起草、檔案的收集與整理等方面進行講授,不僅提高了大家的聽課興趣,同時也增強了大家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三是在理論培訓結束時,針對所學內容進行書面考試。通過考試,優秀率達96%,及格率達100%。

  三、對這次培訓的總體評價

  本次培訓工作從20xx年5月5日開始至20xx年9月1日結束,現場參加培訓的村級人民調解員24名,占全鎮人民調解員的98%,參加培訓的鄉領導2人,縣司法局7人,共計33人。從各鄉鎮的培訓到會情況看,鼠場村、安樂村、杜鵑湖村、灣河村、立木村等大多數村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村支書、主任能夠親自到場督促指導,落實人員人民調解員的參訓率達到98%。但同時也要看到,個別村不夠重視,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不到位,組織培訓不得力,致使參訓率較低。

  總體來看,本次培訓領導重視、組織到位、講授簡明易懂、學習效果明顯,切實起到了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的作用。

  新寨司法所

  20xx年9月1日

調解工作總結6

  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司法所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增強了居民的法律知識,確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了解社區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聯防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利用他們入戶走訪巡邏的時間對社區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摸。我們共調處7件,調解率100%,成功率達100%。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進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規范了調解程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今年小區在平改坡改造,糾紛比較多,我們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為進上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石亭社區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的重點人員,社區民警和調解員去他家與他們談話,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社區調解工作抓得緊,信息通暢,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補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社區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調解工作總結7

  20xx年,我辦行政調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妥善運用行政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取得了明顯成績。現將我辦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加強行政調解力度。為充分發揮行政機構的調解作用,強化調解意識,履行調解職能,減少矛盾糾紛激化,營造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成立了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并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召開相關會議,專題研究落實行政調解工作各項任務。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行政管理職權范圍內的特定矛盾糾紛進行調解,當調則調,調裁結合,及時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

  2、預防疏導為主,盡量減少矛盾糾紛事件。我辦的行政調解工作,在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促進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個調解申請后,調解中心立即組織調解員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種證據,并到涉案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充分了解訴求和案情的基礎上,以事實為依據積極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在簽署調解協議后,調解中心繼續對當事人雙方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服務,督促當事人雙方及時履約。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訪、重復上訪、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3、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重點解決疑難案件。矛盾糾紛對象由于對法律法規的不完全了解,各自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讓,針鋒相對,針對此類情況,我們及時對雙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讓當事人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妥善解決矛盾。另外,我辦工作人員經常深入“三送”村、扶貧重點村召開座談會,宣傳政策法規。由于我辦工作人員主動介入,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萌芽狀態。

  二、存在問題

  1、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廣泛。廣大群眾對行政調解尚不認識。由于對行政調解的宣傳不夠廣泛深入,群眾對行政調解還缺乏認知,致使其缺乏群眾基礎。

  2、行政調解人員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糾紛調解需要辦案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調解隊伍經驗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優質服務的人才還較少。

  3、工作場地緊張。由于我辦辦公室緊張,行政調解中心辦公室只好設在綜合秘書股辦公,不利于開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辦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加強各項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質保障,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三是加大培訓指導力度,提高行政調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繼續做好法制宣傳和政策指導,充分運用辦公平臺、報刊、網絡等媒介,對行政調解工作內容、程序和實踐進行宣傳,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調解意識,增強群眾對行政調解途徑的信賴。五是強化行政調解信息報送工作,完善信息報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調解信息利用和反饋機制。

調解工作總結8

  20xx年,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切入點,以建立專職、加強保障為重點,以整合資源、搭建平臺、建立聯動為主要內容,開拓創新,銳意進取,注重實效,強化宣傳教育,行政調解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及聯系村寨無一起矛盾糾紛現象出現。現將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強化領導,兼職調解工作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行政調解化解新型矛盾糾紛和群體性疑難矛盾糾紛的能力顯著增強。統計局按照有關要求,及時成立的行政調解室,并配備了兼職調解員2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不斷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調解員工作職責、矛盾糾紛登記制度、矛盾糾紛報告制度、案件回訪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二、狠抓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狠抓隊伍,重視調解室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選調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人充實到調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調解員傾斜,讓他們在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第三,把行政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單位公務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二)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專業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雖然縣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在實際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調解工作總結9

  200*年,***社區調委會在市,區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司法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堅持及時有效地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一年來共調解各類糾紛15起,其中婚姻6起,鄰里糾紛9起,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100%,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的目的,現將一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社區轄區面積1355萬平方米,有住宅樓29棟,常住居民1746人,總戶數702戶,其中少數民族647戶,轄區國有企業8個,改制企業3個,商業網點16個,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二、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社區黨支部制定黨建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學習班,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居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小區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范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細致的做好鄰里調解工作XX年7月29日***新村23棟20號居民陳玉芳來我社區反映自家孫子在18棟門前玩耍時破18棟24號杜翠霞家小狗咬傷小腿,并不承認,找到居委會要求居委會出面解決,經過居委會了解情況屬實,并找18棟24號居民協商,杜翠霞同意賠償孩子的醫藥費事情圓滿解決。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棟24號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棟23號家齊雪蜂家11歲的男孩咬傷,經過居委會的多次調解,18棟23號杜翠霞同意再次賠償孩子的醫藥費,第二天齊雪蜂的父親來我社區感謝居委會工作人員,并表示非常滿意。***社區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幾年來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調解工作總結10

  一、調解案例情況
本季度我社區調解辦公室對轄區內38宗案件進行了及時有效的調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們領導及調解員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的耐心調解下,當事人各方相互諒解,化解了矛盾沖突,達成了和解協議。

  二、具體工作情況

  1、本季度調解委員會調解家庭矛盾糾紛的案件多宗,此類案件主要表現在家庭成員之間吵架、斗毆及贍養老人等問題。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區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們調解員的高度重視,父親跳起來說:“我不想活了”,兒子也放出話來:“總有一個要躺在地上。”對于這對父子間激烈的沖突,我們調解員細心的了解事情的緣由,耐心勸慰。兩小時后,父子倆終于安靜下來了,接受了調解員的勸導,父親答應以后和兒子好好相處,兒子也答應會孝順父母,盡到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2、調解鄰里糾紛10多宗,鄰里間的糾紛一般發生較多,但一般在我們調解員的調解下都能化干戈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過程中,一碎磚砸壞了隔壁鄰居家的窗玻璃,于是雙方發生了口角,我們調解員接到情況后,立即趕往現場,一面平息雙方的情緒,一面了解情況。最后,在調解員的調庭下,雙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戶主當即賠償了鄰居家下班的損失。

  3、調解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因口頭協議、工資待遇等勞動糾紛問題多宗。對于此類勞動糾紛,調解員在調查核實情意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對用人單位和員工的說教和調解充分做到以法律為依據,把相關法律條文展示給用人單位和員工看。最后用人單位和員工在法律事實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雙方的職責,使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在此類案件的調解中,調解員不僅成功調解了勞動糾紛,而且強化了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如:20xx年3月12日,在龍眼恒駿制衣廠發生的用人單位不承認口頭協議,而降低員工在淡季期間的工資待遇。

  4、調解用人單位因春節期間發生的超時加班、加班工資計算、欠薪、春節期間工資發放及結算等糾紛10多宗。對于此類糾紛調解員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實證據的基礎上,結合法律通過對用人單位領導及負責人反反復復的講法,對于不講法不講理的負責人,調解員施于一定的壓力,促使糾紛盡早得到解決。如:20xx年1月15日,虎門天源印花廠因擔心春節過后,員工不來或延后上班造成廠內員工嚴重不足等問題,采取不結算員工辭職工資或把本應年前發放的工資延后在春節后再發工資。

  三、下一季度工作計劃

  1、進一步完善社區組織制度建設,這是正確處理人民群眾矛盾的重要保證。

  2、充分做好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創造安居樂業氛圍。調解委員會建立每周調解員匯報工作情況制度,要求調解員平時多關心居民,找居民談心、聊天,從中了解情況,及時化解矛盾,把糾紛扼殺在萌芽狀態。

  3、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我區將以法律進社區為契機,加強法制宣傳,做好轄區內居民的宣傳教育工作,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思想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識宣傳進戶,法律服務進家庭。

  4、加強學習,提高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自身素質。下季度我們將集中組織調解員學習法律法規,學習調解方法、技巧和原則等業務知識,以提高自身素質和法律素質。

  5、嘗試開展訴前調解。我們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為了防止出現矛盾糾紛激發而引起的民轉刑案件,我們調解委員會在下季度將嘗試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委員會根據案件性質,認真分析雙方的心理,在當事人訴訟前介入調解。

調解工作總結11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調解工作在上級部門的領導和關心下,在我村全體人民共同努力下,認真完成了各項任務。結合我村的實際情況,就今年人民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 健全組織機構,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動人口約3000人,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村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村兼職工作者及各組居民積極代表,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解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二、 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我村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市民學校,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本村駐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范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為重點,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我村經過認真研究民間糾紛的特點和規律,通過綜合運用排查調處、專項治理等手段,認真調處涉及群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建立了“社區警務室”和健全了各項制度,加強對重點工作的排查,及時發現和化解糾紛隱患和苗頭,積極預防因拆遷、還遷、環境衛生、低保、就業等民間糾紛激化引起的各類案件和群體性上訪等重大社會事件。同時,還根據形勢發展,在抓好傳統的婚姻、鄰里、家庭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調解的同時,進一步擴大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實行分類指導,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培訓,不斷提高調解水平,增強調解效果。一年來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95%,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

  今年來,本村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村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調解工作總結12

  根據《達州市人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復議應訴及行政調解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達市府法〔20xx〕61號)文件要求,我辦認真對照檢查行政復議應訴及行政調解工作開展情況,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行政復議案件統計情況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統計情況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縣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請人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請復議事件中,行政處罰6件,行政確認3件,行政不作為13件,駁回申請、不屬受案范圍的2件。從案件審理情況看,維持1件,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2件,責令重新作出具體行為2件,被申請人改變行政行為后申請人撤回申請的15件,未審結2件。申請人不服行政復議決定,縣政府為訴訟被告的1件,縣法院依法維持了行政機關處罰決定和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所有審結的復議案件沒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銷或變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處罰類、行政不作為類復議案件仍是絕對多數,辦理此類案件,是行政復議的工作重點。從案件審理結果看,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期間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案件數量較多,這與復議機構在辦案中加強了協調工作有關,一些本應撤銷或變更的案件,經過協調,申請人的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后撤回申請。

  二、《達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開江縣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縣政府為被告的2件,以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業局為被告的1件,以縣社保局為被告的1件,以縣運管所為被告的2件,以縣民政局為被告的1件,以縣住建局為被告的1件。在具體應訴過程中,縣政府和涉及的相關部門均嚴格依照《行政訴訟法》和《達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的相關規定,委托了相應的人員出庭應訴。

  三、《達州市行政機關辦理司法建議和行政復議建議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

  認真組織學習該項規定,幫助督促行政執法部門積極應訴和對法院司法建議的回復。20xx年開江縣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縣法院沒有向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復議工作中,我辦通過制發行政復議意見的形式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復議案件,以行政復議意見書形式向行政執法機關提出改進工作意見的有4件。行政執法機關收到行政復議意見書后,認真按照意見書的要求將改進工作的情況及時回復我辦。

  四、重大復議決定備案情況

  《達州市人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行政復議決定的備案范圍,我辦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認真按照該《通知》要求,審查每一個行政復議決定是否報送備案。截止今年11月,我縣辦結的行政復議案件中,沒有屬于備案范圍的重大復議決定。

  五、《達州市行政復議案件評查辦法》和《達州市行政復議案件評查內容和標準》的學習和具體實施情況

  行政復議辦案人員專門對《達州市行政復議案件評查辦法》和《達州市行政復議案件評查內容和標準》兩個文件進行了學習,提高辦案人員的辦案水平。對已辦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實按照文件規定整理歸檔,沒有違反《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情況。

  六、行政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一)行政調解制度建設。根據縣鄉政府和各級部門人事調整的實際,及時調整了行政調解工作協調指導小組,完善了行政調解工作部門聯席會議等制度,健全了全縣行政調解網絡,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調解工作流程,確保了行政調解工作合法、規范、有序。

  (二)暢通調解渠道,依法開展調解。近年來,堅持三大調解既相對獨立、各司其職,又相互銜接、整體聯動的原則,暢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流程。

  (三)行政調解案件統計情況。截止今年11月,在我辦的指導下,全縣各級各類行政機關矛盾糾紛352件,調解結案287件,其中行政糾紛110件,與行政管理相關的民事糾紛242件,調解結案287件,調解率達89%。我辦牽頭調處有重大影響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糾紛52件,其中行政糾紛32件,與行政管理相關的民事糾紛20件,調解結案43件,調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宣傳工作。鄉鎮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復議案件特別少,說明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制度的宣傳工作,增強行政機關對行政復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更多地選擇行政復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進一步提高行政復議水平。一方面結合實際,加強行政復議配套制度建設,促進全縣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另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復議辦案人員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辦案水平和準確運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適應行政復議工作的要求。

  (三)窗體頂端

  (三)認真學習《行政訴訟法》,提高政府及部門行政復議應訴人員的業務能力。為提高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能力,各部門及執法人員要自覺主動地學習、研究《行政訴訟法》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不斷學習,認真研究、探討,提高行政復議應訴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加大行政調解力度。當前,社會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爭議案件,因其涉及當事人的直接利益,爭議大,法律關系復雜等原因,稍有不慎極易引起事件,激化社會矛盾。因此,行政執法機關應高度重視依法行政,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政府要充分發揮行政協調的功能,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調解工作總結13

  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余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復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借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后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制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后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并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后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后,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創建“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調解工作總結14

  人民調解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一年來,我縣的人民調解工作,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指導下,經過全縣各級調解員的共同努力,為構建和諧××作出了貢獻。

  一、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總體情況

  XX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共受理各類糾紛案件1501件,調處1501件,調處成功1472件,調處成功率為98.07,與XX年度相比,人民調解案件總數下降69件,調處成功率上升4.07。

  二、全縣人民調解案件分類情況

  今年共調處婚姻家庭糾紛256件,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7.1,與上年度相比下降54件;鄰里矛盾糾紛342件,占矛盾糾紛總數的22.8,與上年度相比下降14件;賠償糾紛共調處144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9.6,與上年度相比下降29件;土地承包糾紛共調處182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2.1,與上年度相比上升3件;房屋和宅基地糾紛共調處157起,占矛盾糾紛總數的10.5,與上年度相比上升59件;其它糾紛出現的諸如合同、勞動爭議、征地拆遷、水事、施工、山林等其它糾紛共420起,調處420件,占全部矛盾糾紛的28,與上年度相比下降34件。

  三、全縣矛盾糾紛隱患分析

  從全縣矛盾糾紛發生的種類及表現形式上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鄰里之間、賠償、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方面,這五類糾紛占糾紛總數的72。其中鄰里糾紛的發生原因較多,有的是由歷史性的原因引發,有的是屬于偶然引起,在當前,尤其是農村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婚姻家庭糾紛主要表現在繼承、贍養、扶養、婚姻等方面較為突出。分析矛盾糾紛發生的原因:一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單元,由傳統的大家庭向小家庭化發展,表現在現實中的自我利益保護現象更為明顯,因此帶來的因給付、繼承等利益矛盾也變得更為現實和具體。二是隨著人們的思想觀念的更新,外出務工人員逐年增多,以情感、物質為基礎的婚姻隨著條件的變化,而變得不穩固,由此引發的婚姻糾紛日漸增多。三是在贍養、扶養等方面的成本增加而引發的矛盾糾紛,表現在經濟發展落后山區較為突出;土地承包糾紛是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和以前國家對土地承包地征收農業稅等費用,有的承包戶將其應耕作農田贈送給別的農戶種植或將田地拋荒,給有能力耕作的農戶提供了耕作的條件。自國家出臺農業直補新政后,耕作承包地收益增加,就土地承包權屬問題上發生的糾紛有所抬頭,從而引發因承包經營權屬的矛盾糾紛增多。

  四、下步人民調解工作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各級調委會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加強對轄區矛盾糾紛的綜合防范,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的及時性、有效性。要注重對群眾的法制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大對矛盾糾紛隱患的摸排,對摸排出的糾紛苗頭,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糾紛摸排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盡可能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注意情報信息的收集上報。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對熱點、重點、難點工作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研究和總結。

  三是加大對調委會的管理指導和業務培訓力度,進一步規范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程序,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調解工作總結15

  今年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XX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

  村半年間組織各類居民法律知識學習班期,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受益多人。每逢過節時,村工作人員一起挨戶向居民宣傳“五防”知識。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增強了居民的法律知識,確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了解村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聯防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利用他們入戶走訪巡邏的時間調解起,成功率大。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進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隱患,規范了調解程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對于調解不了的矛盾糾紛,也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村內在改造,糾紛比較多,我們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為進上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XX村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村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個重點人員,村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次,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半年間XX村調解工作抓得緊,信息通暢,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補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村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文明村而努力奮斗!

XX村委會

  20xx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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