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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時間:2021-08-01 09:28:29 就業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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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1號),甲方批準設立乙方為西安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準,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持,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信息,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征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信息、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并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西安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并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資料、人身意外保險信息表、月度考核信息表等;對于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后,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并出具《西安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履行簽字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甲方(省級見習基地):

  乙方(見習人員):

  為幫助乙方提升職業技能和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就業見習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為見習人員,見習崗位為 ,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見習方案,確定指導老師,在就業見習期間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通過就業見習培訓切實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二)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

  (三)負責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見習考核意見,協助發放《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

  (四)見習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變更乙方的見習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

  (五)乙方見習合格后,甲方應協助安排、推薦就業;

  (六)見習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后,甲方可與乙方中止見習協議:

  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3.有主觀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嚴格遵守《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甲方的管理,主動接受指導老師的見習指導與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

  (三)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作為用人單位優先聘(錄)用見習合格人員的依據。

  (四)見習期間,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五)見習期間,乙方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繼續從事見習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經與甲方協商,并報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見習協議,不再享受見習人員待遇。

  (六)見習期間,甲方違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造成嚴重傷害的,乙方有權報請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情形嚴重的,可報請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批準,中止見習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負責鑒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 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 等 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 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1、

  2、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并接受其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畢業生

  用人單位

  畢業學校

  ______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統一印制

  ______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并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錄用人編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后,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并辦理有關招錄手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訂立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___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鑒證登記。學校鑒證登記后列入就業方案。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大寫)_元。(畢業生因升學不能按時就業,是否屬違約,雙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雙方其它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注欄說明,并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

  甲方(用人單位)

  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乙方(畢業生)

  簽名:

  年月日

  -----------------------------------------------------------------------------------------------------------------------

  鑒證登記方(學校)名稱:--------------------------------------------------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名稱(加蓋公章):--------------------------------------------------

  鑒證登記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乙方(院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

  單位,用人,畢業生,協議,協議書

  bi ye sheng jiu ye xie yi shu yang ben fan wen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樣本范文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范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范文》。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愿、老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分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具體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種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系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進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核準后成立

  雙方約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并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于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系,乙方終止用工關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系。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并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工作介紹

  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一)工作內容:_________

  (二)工作時間:_________

  (三)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管理費用

  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于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系,乙方終止用工關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二)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系。

  四、勞動保護

  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管理機構

  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六、補充事項

  (一)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單位)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團委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見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與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后負責推薦就業,并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后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于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周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1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2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范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托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3

  1、什么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2、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1)就業協議由學校作為見證方,有利于保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2)就業協議經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具有一定的行政約束力,聘用雙方不得任意違約。

  (3)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系,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后,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4)就業協議畢業生實現自我保護的基本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糾紛,沒有勞動協議的員工只能任憑單位宰割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么用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么用。

  (5)就業協議是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建議計劃的基本依據,從而保證就業計劃的落實和實施。

  (6)不簽協議的畢業生,目前人事部門認為是緩派人員,不能調動檔案和戶口,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工齡的計算、職稱的評定、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

  (7)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為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3、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

  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么用文章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么用。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4、畢業生畢業后要頒發報到證

  (1)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證》,它是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只有入國家就業方案的畢業生才持有。是用人單位安排畢業生工作,并接轉畢業生人事檔案、戶口的有效憑證。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制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報到證必須妥善保管,不論什么原因,凡自涂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如報到證遺失,應由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校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準并予以補發。畢業生在離校時,均有一張報到證。有的畢業生未與單位簽約,自認為沒有報到證,但實際上,這部分學生已按國家規定派往生源地省、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請這部分畢業生千萬不要忘記領取報到證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么用合同范本

  報到證制度沿襲多年直至今日。現在人才市場中,一些個體企業、外資企業表示不需要畢業生的報到證,但是,只要是對學生負責的用人單位,都應該很重視報到證;對于作為中國普通高校畢業的應屆生來說,在現有體制下,報到證的作用必將影響你畢業之后的生活。

  (2)報到證的作用

  A、報到證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B、報到證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憑報到證報到以后,方可開始計算工齡;

  C、報到證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D、報到證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E、報到證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F、報到證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G、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干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會失去干部身份,成為社會勞動人員(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無法接收畢業生的檔案。按照我國目前的人事管理規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檔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工人(檔案一般放在職介所)。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4

  1、《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則上由各院系畢業生輔導員老師保管,學生簽約前向輔導員老師申請領取,原則上丟失不予補辦。

  2、《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用黑色碳素筆或藍黑色鋼筆填寫,不許涂改。“培養方式”一欄填寫“國家計劃”,“學制”一欄填寫“四年”(高職畢業生填寫“三年”),學歷一欄填寫“本科”(高職畢業生填寫“高職”)。“專業”一欄必須嚴格按照學校下發的專業名稱填寫,直接填寫專業。

  3、輔導員老師務必對學生填寫的個人信息進行審核。(黨員,專業)

  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加蓋公章,而后由院系審核蓋章,最后由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加蓋公章。

  如用人單位必須要求校方先加蓋公章,學生必須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和信息,并向輔導員老師上交申請書。校方先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如發生丟失情況,學校不予補辦。申請(我要寫……單位簽,預計……簽)

  5、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與就業協議簽訂。

  (1)、省內民營企業、市屬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接收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后必須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市市級人事局公章。省內公有中小學接收畢業生,必須加蓋市級教育局公章;民營學校,一般加蓋市人事局公章。(大連. 大連市人事局等)

  (2)、省內中央直屬、省屬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接收畢業生(銀行,公司等),如單位有獨立人事權,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即可;如單位無獨立人事權,加蓋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若要求打印報到證,畢業生戶籍、檔案調入北京市,簽訂就業協議后,必須提供中央直屬單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廣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若要求打印報到證,畢業生戶籍、檔案調入該市,簽訂就業協議后,必須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簽約辦法一般與上述省內相關規定相同。

  (4)、應聘意見:同意,簽字

  (5)、學生信息、個人信息必須填全

  (6)、保研的,不能畢業的不填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7)、四份協議書:用人單位一份、本人一份、交畢業辦兩份、復印一份交學生辦公室。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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